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全國各地即將進入夏季高溫季節,為(wei)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下的高溫作業(ye) 和高溫天氣作業(ye) 勞動保護工作,預防和控製中暑事件發生,保障廣大勞動者的健康權益,現就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暑降溫工作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統籌安排好疫情防控和防暑降溫工作,堅持依法防控、科學防控、聯防聯控,嚴(yan) 格落實常態化防控各項措施要求。要高度重視防暑降溫工作,充分認識高溫中暑對勞動者帶來的健康危害,提前謀劃安排,精心組織部署。要重點關(guan) 注醫護人員、社區防疫誌願者等防疫一線人員,切實避免因高溫天氣長時間佩戴防疫用品造成中暑事件的發生。要加強對職業(ye) 健康檢查機構和職業(ye) 病診斷機構的檢查和指導,督促提高高溫作業(ye) 職業(ye) 健康檢查、職業(ye) 性中暑診斷的服務質量和業(ye) 務能力。職業(ye) 病診斷機構要及時上報確診為(wei) 職業(ye) 性中暑和疑似職業(ye) 性中暑的病例。
二、加強監督執法,促進用人單位落實主體(ti) 責任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督促用人單位嚴(yan) 格落實疫情防控和防暑降溫主體(ti) 責任,加大對重點行業(ye) 、重點人群,特別是建築施工、冶金等行業(ye) 以及爐前工、環衛工、快遞員等工種和崗位防暑降溫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wei) ,要依法嚴(yan) 肅查處。用人單位要嚴(yan) 格執行常態化疫情防控規定,健全疫情防控工作責任製、管理製度和應急預案,同時認真落實《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12〕89號)有關(guan) 規定和防範措施,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開展健康檢查,合理安排作業(ye) 時間。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溫天氣來臨(lin) 之前,組織高溫天氣作業(ye) 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係統疾病及其他身體(ti) 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ye) 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ye) 崗位。用人單位要根據生產(chan) 特點和作業(ye) 條件,合理安排和調整作業(ye) 時間,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cong) 事《工作場所職業(ye) 病危害作業(ye) 分級第3部分:高溫》(GBZ/T229.3)中第三級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作業(ye) 和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cong) 事室外露天作業(ye) 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ye) 。
二是改善作業(ye) 條件,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用人單位應當積極改善作業(ye) 條件,配備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施。為(wei) 高溫作業(ye) 、高溫天氣作業(ye) 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如發現勞動者出現中暑症狀時,用人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嚴(yan) 重者及時送醫。
三是製定應急預案,加強培訓教育。用人單位應當製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要根據從(cong) 事高溫作業(ye) 和高溫天氣作業(ye) 的勞動者數量及作業(ye) 條件等情況,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足量的急救藥品。要加強對勞動者上崗前和在崗期間的高溫防護、中暑急救等職業(ye) 健康知識培訓,提高勞動者的自救互救能力。要指導勞動者正確佩戴口罩等防護用品,避免在疫情防控中因不科學佩戴呼吸防護用品導致職業(ye) 性中暑事件發生。
三、加大宣傳(chuan) 力度,提高勞動者防護意識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通過多種形式,加大對高溫危害及其防護措施的宣傳(chuan) 力度,特別要針對農(nong) 民工人數較多的建築工地、露天作業(ye) 等容易導致高溫中暑的行業(ye) 領域,通過製作發放勞動者喜聞樂(le) 見的宣傳(chuan) 材料等形式,普及防暑降溫知識和相關(guan) 法律法規,使廣大勞動者了解高溫危害、掌握高溫危害的防護措施和個(ge) 體(ti) 防護方法,切實提高勞動者的自我防護意識,減少因高溫作業(ye) 和高溫天氣作業(ye) 造成中暑事件的發生。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