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內(nei) 蒙古自治區部分地區藥品經營企業(ye) 反映的過期失效藥品銷毀難題,自治區藥監局積極研究對策,對接相關(guan) 部門,9月2日,正值內(nei) 蒙古自治區2025年“全國藥品安全宣傳(chuan) 周”活動期間,統一組織有銷毀需求的企業(ye) ,分別在呼和浩特市和興(xing) 安盟開展了過期失效藥品及罰沒藥品集中銷毀行動。此次行動旨在解決(jue) 藥品企業(ye) 難題,減輕藥品企業(ye) 經濟負擔,有效防控過期失效藥品回流市場隱患,保障公眾(zhong) 用藥安全。

不合格及失效藥品屬於(yu) 有毒有害的醫療危廢產(chan) 品,由於(yu) 銷毀點少、成本高,企業(ye) 與(yu) 銷毀公司協調不暢等原因,使得部分地區的一些藥品經營企業(ye) 庫存過期失效藥品,包括定點回收的家庭過期藥品。為(wei) 解決(jue) 企業(ye) 難題,自治區藥監局專(zhuan) 題研究,組織專(zhuan) 人主動上門服務。對有銷毀需求的藥品經營企業(ye) 的庫存積壓過期失效藥品逐一進行核實查驗,對銷毀品種、數量、重量統一登記造冊(ce) ,並積極對接協調無害化垃圾銷毀公司,切實防範化解這些過期失效藥品重新流入市場或汙染環境的潛在風險。
據了解,此次銷毀的過期失效藥品包括定點回收的家庭過期藥品,主要來自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呼倫(lun) 貝爾市、興(xing) 安盟多家藥品經營企業(ye) ,以及自治區藥監局在行政處罰案件中沒收的不合格藥品,共涉及藥品品種和規格2358個(ge) ,總重量超37噸。其中,涉及在行政處罰案件中罰沒的藥品品種7個(ge) ,貨值金額約4.4萬(wan) 元。

銷毀現場,工作人員按照程序仔細核實了待銷毀藥品的品名、規格、批號、生產(chan) 企業(ye) 、數量、重量等數據,經核對無誤後進行了焚燒無害化處置。
下一步,自治區藥監局將持續抓好過期藥品銷毀規範化、常態化工作,進一步督促企業(ye) 加強藥品質量安全自查自糾,有效防控風險隱患,保障公眾(zhong) 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