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行業動態> 醫院動態
2011年陝西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陝西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機構職責(試行)》的通知(陝衛藥統辦發〔2011〕2號)
發布時間:2011/01/27 信息來源:

2011年陝西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陝西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機構職責(試行)》的通知(陝衛藥統辦發〔2011〕2號)

發布時間:2011/1/27   來源:

  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為(wei) 進一步理順職責,推進工作,根據省政府《關(guan) 於(yu) 調整成立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陝政字〔2010〕147號)和國家七部委聯合下發的《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規範》(衛規財發〔2010〕64號),我辦擬定了《陝西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機構職責(試行)》,經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體(ti) 會(hui) 議審定,現印發給你們(men) ,請遵照執行。

 

  附件:《陝西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機構職責(試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陝西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機構職責(試行)

 

  一、省級各成員單位職責

 

  衛生部門承擔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牽頭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提交醫療機構集中采購藥品的品種、規格,負責對醫療機構執行藥品"三統一"結果和履行采購合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省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中心的具體(ti) 工作,負責全省藥品統一配送工作,對參加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的藥品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及其申報藥品的資質及有關(guan) 證明文件進行審核,對入圍藥品的質量進行監督檢查,提供藥品質量和藥品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不良記錄等信息,加大對明顯低於(yu) 成本投標藥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受理並查處全省藥品"三統一"工作中有關(guan) 藥品質量和配送的申訴、投訴和舉(ju) 報。

 

  糾風、監察部門負責對全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的監督,受理有關(guan) 藥品"三統一"的檢舉(ju) 和投訴,對違紀違規行為(wei) 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價(jia) 格管理部門負責對企業(ye) 遞交的價(jia) 格文件、中標藥品價(jia) 格的審核備案,並對價(jia) 格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受理並查處藥品"三統一"工作執行過程中價(jia) 格方麵的申訴、投訴和舉(ju) 報。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參加藥品"三統一"的藥品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提供的營業(ye) 執照信息進行核對,對中標企業(ye) 、配送企業(ye) 、醫療機構違反合同的行為(wei) 及藥品"三統一"采購過程中的不正當競爭(zheng) 行為(wei) 進行調查處理。

 

  財政部門負責對開展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的經費保障,對統一采購活動進行監督;並與(yu) 相關(guan) 廳局一起研究製定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後的補償(chang) 辦法,並監督實施。

 

  宣傳(chuan) 部門負責組織對全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的宣傳(chuan) 工作。

 

  發展和改革部門負責參與(yu) 製定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政策,結合醫改,指導協調"三統一"有關(guan) 工作。

 

  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部門負責參與(yu) 製定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采購目錄。

 

  法製部門負責有關(guan) 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規範性文件的審核備案,對執行情況依法進行監督。

 

  二、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領導小組

 

  辦公室職責

 

  (一)組織、協調、推動全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負責製定工作計劃,公告工作事項;

 

  (二)依據實施意見,製定實施細則、工作製度、工作程序和工作紀律等,並組織實施;

 

  (三)按照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編製藥品、18新利手机采購目錄,確定采購方式;

 

  (四)組建並管理全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評標專(zhuan) 家庫;

 

  (五)指導、管理並監督省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中心按照規定程序,公開、公平、公正地開展藥品集中采購工作;

 

  (六)指導並監督各市藥品"三統一"工作,加強對各市和省級有關(guan) 部門工作開展情況的督促檢查,將各項指標完成情況作為(wei) 對各市目標考核的重要內(nei) 容;

 

  (七)審核省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中心報送的采購文件及集中采購結果等;

 

  (八)組織對醫療機構和藥品生產(chan) 企業(ye) 的履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九)負責調查、處理相關(guan) 投訴和舉(ju) 報;

 

  (十)在集中采購工作結束後,負責上報和發布集中采購結果;

 

  (十一)向領導小組負責並報告工作;

 

  (十二)負責向社會(hui) 發布全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動態,對藥品集中采購各個(ge) 環節、各類信息進行公示。

 

  (十三)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省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中心職責

 

  (一)依據實施細則,編製藥品集中采購工作文件(須使用國家藥品編碼),報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並公布;

 

  (二)受理企業(ye) 及藥品相關(guan) 資質證明文件、工商資質證明材料和價(jia) 格文件等,並提請有關(guan) 部門進行審核;

 

    (三)具體(ti) 協助組織實施藥品評價(jia) 、品種遴選等工作;

 

  (四)提請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並公告集中采購結果;

 

  (五)組織中省醫療機構與(yu) 藥品配送企業(ye) 按藥品"三統一"采購結果簽訂藥品購銷合同,並協助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監督合同的執行;

 

  (六)組織實施統一配送工作,監督指導各市藥品統一配送工作,受理有關(guan) 藥品配送工作的申投訴,協調處理配送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中標藥品質量和配送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七)負責本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平台的技術管理、網絡安全、數據和設備的維護,提供藥品采購和運行監管載體(ti) 、網絡技術支持和相關(guan) 的服務;開展網上藥品評價(jia) ;

 

  (八)為(wei) 醫療機構和藥品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提供與(yu) 集中采購相關(guan) 的信息查詢和谘詢服務;

 

  (九)定期統計分析、匯總醫療機構和藥品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網上藥品采購、配送、回款情況,做好網上監控,實現網上采購和醫療機構用藥情況的動態監管;

 

  (十)及時維護和管理藥品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及集中采購藥品的基礎信息;

 

  (十一)根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供的藥品質量、藥品不良反應、企業(ye) 不良記錄等信息,按規定及時做出相應處理;

 

  (十二)及時報送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的信息和統計資料,組織相關(guan) 的業(ye) 務技術培訓;

 

  (十三)協助調查和處理相關(guan) 申投訴和舉(ju) 報;

 

  (十四)向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並報告工作;

 

  (十五)承辦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友情鏈接
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京ICP證140722號 藥品醫療器械網絡信息服務備案(京)網藥械信息備字(2023)第00464號網絡備案:京ICP備12039121號-1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學清路9號匯智大廈B座7層 www.komibo.com ©2017-2025 新利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