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增定點醫藥機構所需材料
(一)新增定點醫療機構申請材料
1、填寫(xie) 《五大連池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申請表》(一式兩(liang) 份)。
2、需攜帶《營業(ye) 執照》副本、《醫療機構執業(ye) 許可證》副本(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執業(ye) 醫師證》(複印件一份)。
3、五大連池市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藥店銀行賬號統計表(一份)
4、具有住院業(ye) 務的醫療機構,需提供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醫院等級證明。公立醫院需攜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如組織機構代碼證與(yu) 法人證合一,則不需提供),《事業(ye) 單位法人證》(複印件)。
5、法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備注:複印件蓋公章
(二)新增定點零售藥店申請材料
1、填寫(xie) 《五大連池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申請表》(一式兩(liang) 份)
2、需攜帶《營業(ye) 執照》副本、《藥品經營許可證》副本(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執業(ye) 藥師證、注冊(ce) 證》(複印件一份)。
3、填寫(xie) 《五大連池市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藥店銀行賬號統計表》(一份)
4、法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備注:複印件蓋公章
(三)受理時間、受理地點
工作日時間,報送至五大連池市五道街地方社保局306室。
二、定點醫藥機構變更所需材料
(一)醫療機構變更需要材料
1、填寫(xie) 《五大連池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變更申請表》信息核對確認無誤後,加蓋醫療機構公章(未加蓋公章的材料視為(wei) 無效)(一式兩(liang) 份)。
2、需攜帶《營業(ye) 執照》副本、《醫療機構執業(ye) 許可證》副本(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3、法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二)零售藥店變更需要材料
內(nei) 容應填寫(xie) :零售藥店變更申請(藥店名稱以藥品經營許可證為(wei) 準)
要件:
1、填寫(xie) 《五大連池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變更申請表》信息核對確認無誤後,加蓋藥店公章(未加蓋公章的材料視為(wei) 無效)。(一式兩(liang) 份)
2、需攜帶《營業(ye) 執照》副本,《藥品經營許可證》副本(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3、法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備注:複印件蓋公章
(三)受理時間、受理地點
工作日時間,報送至五大連池市五道街地方社保局3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