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衛生計生委、各三級醫院:
為(wei) 充分發揮醫聯體(ti) 縱向貫通、橫向銜接的作用,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推進醫療聯合體(ti) 建設和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32號),市衛生計生委下發了《關(guan) 於(yu) 建立北京市第一批專(zhuan) 科醫聯體(ti) 的通知》(京衛醫〔2017〕81號),在各具備條件的醫院申報的基礎上,經研究確定成立北京市第一批專(zhuan) 科醫聯體(ti) 。現將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專(zhuan) 科醫聯體(ti) 核心醫院名單
(一)心血管內(nei) 科
北京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醫院、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北京大學人民醫院、北京大學第三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朝陽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安貞醫院、中國中醫科學院廣安門醫院、中國中醫科學院西苑醫院、北京中醫藥大學東(dong) 方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中醫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jun) 總醫院。
(二)呼吸內(nei) 科
北京醫院、中日友好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北京大學第三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朝陽醫院、中國中醫科學院西苑醫院、北京中醫藥大學東(dong) 方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jun) 總醫院、解放軍(jun) 第三〇九醫院。
(三)神經內(nei) 科
北京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北京大學第三醫院、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北京中醫藥大學東(dong) 直門醫院、北京中醫藥大學東(dong) 方醫院、北京中醫藥大學第三附屬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中醫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jun) 總醫院、陸軍(jun) 總醫院。
(四)內(nei) 分泌科
中日友好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北京大學人民醫院、中國中醫科學院廣安門醫院、北京中醫藥大學東(dong) 直門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jun) 總醫院。
(五)婦科
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北京大學第三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婦產(chan) 醫院、北京中醫藥大學東(dong) 直門醫院、北京中醫藥大學東(dong) 方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中醫醫院。
(六)骨科
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北京大學第三醫院、北京積水潭醫院、中國中醫科學院望京醫院、北京中醫藥大學第三附屬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jun) 總醫院、解放軍(jun) 總醫院第304臨(lin) 床部、陸軍(jun) 總醫院。
(七)眼科
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北京大學第三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同仁醫院、中國中醫科學院眼科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jun) 總醫院、海軍(jun) 總醫院。
(八)兒(er) 科
北京大學第一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兒(er) 童醫院、首都兒(er) 科研究所附屬兒(er) 童醫院、中國中醫科學院西苑醫院、北京中醫藥大學東(dong) 方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jun) 總醫院、陸軍(jun) 總醫院。
以上醫院聯絡方式見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管理
成為(wei) 北京市第一批專(zhuan) 科醫聯體(ti) 核心醫院的醫療機構,要指定專(zhuan) 門部門及具體(ti) 工作人員負責相關(guan) 專(zhuan) 科疾病患者的會(hui) 診、雙向轉診等事項。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和協調專(zhuan) 科醫聯體(ti) 內(nei) 會(hui) 診、雙向轉診等工作;相關(guan) 專(zhuan) 科應預留30%的專(zhuan) 家號源給合作醫院;
2.製定接診合作醫院疑難危重症患者的流程和考核標準;對於(yu) 專(zhuan) 科醫聯體(ti) 合作醫院上轉的疑難危重病患者,專(zhuan) 科醫聯體(ti) 核心醫院要給予優(you) 先掛號、優(you) 先檢查、優(you) 先治療,原則上安排48小時內(nei) 相應專(zhuan) 家號源;
3.加強對專(zhuan) 科醫聯體(ti) 合作醫院相應的技術幫扶,包括安排專(zhuan) 家定期出診帶教、接收人員進修等,提升合作醫院相應專(zhuan) 科的能力水平;
4.定期收集、整理、分析會(hui) 診及雙向轉診相關(guan) 信息,並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供衛生行政部門參考。
(二)工作原則
專(zhuan) 科醫聯體(ti) 內(nei) 實行分級診療,在尊重患者意願的基礎上,按照就近的原則,優(you) 先滿足專(zhuan) 科醫聯體(ti) 內(nei) 合作醫院層級轉診疑難危重病患者的需求。
(三)專(zhuan) 科醫聯體(ti) 合作醫院的條件及要求
北京市已建立的綜合醫聯體(ti) 核心醫院為(wei) 專(zhuan) 科醫聯體(ti) 合作醫院,其他接受疑難危重病患者層級轉診的三級醫院、相關(guan) 專(zhuan) 科醫院或區域醫療中心也作為(wei) 專(zhuan) 科醫聯體(ti) 合作醫院。主要職責包括:
1.指定專(zhuan) 門部門及具體(ti) 工作人員負責相關(guan) 專(zhuan) 科疾病的會(hui) 診、雙向轉診等事項;
2.通過專(zhuan) 科醫聯體(ti) 核心醫院建立的會(hui) 診、雙向轉診信息係統上報會(hui) 診及雙向轉診信息;
3.做好專(zhuan) 科醫聯體(ti) 核心醫院下轉病人的工作(按照病人來源下轉)。
(四)專(zhuan) 科醫聯體(ti) 內(nei) 轉會(hui) 診的實施
專(zhuan) 科醫聯體(ti) 內(nei) 雙向轉診、會(hui) 診分擇期轉會(hui) 診和緊急轉會(hui) 診。擇期轉會(hui) 診由專(zhuan) 科醫聯體(ti) 醫院根據申請會(hui) 診機構的需求適時安排;急轉會(hui) 診由專(zhuan) 科醫聯體(ti) 醫院立即響應並妥善安排醫務人員實施。
(五)專(zhuan) 科醫聯體(ti) 工作情況上報
專(zhuan) 科醫聯體(ti) 核心醫院負責組建與(yu) 合作醫院的專(zhuan) 科網絡建設,每年6月、12月第1周將本院專(zhuan) 科醫聯體(ti) 工作情況(含網絡建設、專(zhuan) 科轉會(hui) 診情況等)上報至市衛生計生委。
三、其他相關(guan) 要求
(一)任期
每個(ge) 專(zhuan) 科醫聯體(ti) 核心醫院任期為(wei) 4年。市衛生計生委定期審核確認,達不到相關(guan) 標準要求的,市衛生計生委予以取消並通報。
(二)專(zhuan) 科醫聯體(ti) 合作醫院動態調整
各區衛生計生委要統籌本區綜合醫聯體(ti) 建設,不斷優(you) 化醫聯體(ti) 布局,合理調整綜合醫聯體(ti) 核心醫院以方便群眾(zhong) 就近轉診,實現專(zhuan) 科醫聯體(ti) 合作醫院的動態調整。
(三)簽訂協議
專(zhuan) 科醫聯體(ti) 核心醫院與(yu) 合作醫院要簽訂專(zhuan) 科醫聯體(ti) 合作協議,約定合作目的、合作條件、合作內(nei) 容、轉會(hui) 診流程、雙方權利義(yi) 務、責任分擔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