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行業動態> 政府動態
國家醫療保障局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1456號建議的答複
發布時間:2020/09/25 信息來源:

廖仁旺代表:

    您提出的《關(guan) 於(yu) 穩定城鄉(xiang) 居民醫保繳費,切實減輕城鄉(xiang) 居民負擔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國家高度重視城鄉(xiang) 居民醫療保障工作。為(wei) 解決(jue) 未就業(ye) 居民的醫療保障待遇問題,國家2003年建立新型農(nong) 村合作醫療製度(以下簡稱“新農(nong) 合”),2007年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製度(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製度上實現了基本醫保全覆蓋。為(wei) 解決(jue) 城鄉(xiang) 醫保製度分割產(chan) 生的待遇不均衡等問題,國家自2016年起推進居民醫保城鄉(xiang) 統籌,到2019年底,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均整合了新農(nong) 合和城鎮居民醫保兩(liang) 項製度,建立起統一的城鄉(xiang) 居民醫保製度,實現城鄉(xiang) 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保權益。籌資政策是醫療保障製度可持續的基本保證,原新農(nong) 合、城鎮居民醫保和現在的城鄉(xiang) 居民醫保製度建設完善過程中,注重考慮參保居民的個(ge) 人繳費能力,並給予一定政策支持。

    一是對居民參保繳費實施普遍性財政補助政策,並逐年加大財力投入。居民醫保堅持人群間互助共濟的基本原則,在建立之初就確定了財政補助和個(ge) 人繳費相結合的籌資方式,並實行定額籌資、按年動態調整的籌資機製。籌資水平逐年提高的背景是醫藥技術的快速進步、醫療費用的持續增長、居民醫療需求的逐步釋放和待遇水平的穩步提高,城鄉(xiang) 居民醫保籌資標準需相應合理調增,以支撐參保人醫保待遇支出和製度功能長期穩定發揮。在此過程中,財政補助和個(ge) 人繳費同步增長,2003年至2019年,財政補助標準從(cong) 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520元,個(ge) 人繳費的指導標準從(cong) 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250元。總體(ti) 看,政府投入增幅遠大於(yu) 個(ge) 人繳費,是居民醫保基金最主要的來源。

    二是居民籌資標準定期調整,主要用於(yu) 提高參保群眾(zhong) 待遇水平。醫療保險的本質是通過大數法則,分散疾病帶來的風險,以達到健康和患病人群間互助共濟目標。居民醫保籌資水平的提高,有利於(yu) 提高待遇保障水平。目前,居民醫保政策範圍內(nei) 住院費用支付比例達到70%左右,是新農(nong) 合建立之初政策範圍內(nei) 報銷比例35%的兩(liang) 倍。普遍開展門診統籌,並對一些病期長、醫療費用高的慢性病、特殊疾病的門診醫療費用安排專(zhuan) 門的保障措施,2019年還建立城鄉(xiang) 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製,進一步減輕群眾(zhong) 門診負擔。在此基礎上,全麵實施居民大病保險,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大病患者保障水平在基本醫保基礎上提高了約13個(ge) 百分點。2019年,進一步普惠性提高大病保險待遇水平,統一並降低大病保險起付線,明確按照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大病保險政策範圍內(nei) 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由50%提高到60%。

    三是對參保繳費困難群體(ti) 的個(ge) 人繳費部分給予政府補貼,並通過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加強托底保障。為(wei) 幫助繳費有困難的人群參保,國家在實施普遍參保財政補助的基礎上,通過醫療救助對低保和特困人群、重度殘疾人以及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人群參保所需個(ge) 人繳費部分給予補貼,將其納入基本醫保的保障範圍。為(wei) 進一步減輕困難人群負擔,通過大病保險等進行傾(qing) 斜支付,通過醫療救助對其年度救助限額內(nei) 的政策範圍內(nei) 個(ge) 人自付住院醫療費用給予不低於(yu) 70%的救助。通過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保障機製聯動發力,困難人口的實際待遇水平可達到80%以上。

    從(cong) 製度實踐情況看,當前籌資方式和辦法起到了吸引城鄉(xiang) 居民參保、迅速擴大覆蓋麵的積極作用,為(wei) 增強城鄉(xiang) 居民參保意識、鞏固完善居民醫保、提高保障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持。在今年應對新冠疫情過程中,城鄉(xiang) 居民醫保充分發揮了覆蓋全民、城鄉(xiang) 統籌、互助共濟的優(you) 勢,有力支持了疫情期間的醫療保障政策的調整完善,為(wei) 新冠肺炎患者就診和醫院救治吃下“定心丸”,解除了患者就診後顧之憂。但也正如您提到的,由於(yu) 現行籌資機製下標準每年調增,基層對組織參保繳費難度大等問題時有反映。對此,我們(men) 在指導地方加強政策宣傳(chuan) 的同時,已經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著手研究完善城鄉(xiang) 居民醫保籌資動態調整機製,並指導地方合理製定年度參保計劃,鼓勵地方探索分檔籌資等更靈活的籌資方式。

    您的建議調研深入,對我們(men) 的工作很有參考意義(yi) 。下一步,我們(men) 將按照中央關(guan) 於(yu) 深化醫療保障製度改革有關(guan) 部署,指導各地繼續做好城鄉(xiang) 居民醫保各項工作,鞏固基本醫保覆蓋麵,同時加強城鄉(xiang) 居民醫保籌資機製研究,均衡個(ge) 人與(yu) 政府籌資繳費責任,逐步建立同經濟社會(hui) 發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的穩定可持續的籌資機製,確保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權益。

    感謝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關(guan) 心和支持。

國家醫療保障局

2020年9月17日


友情鏈接
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京ICP證140722號 藥品醫療器械網絡信息服務備案(京)網藥械信息備字(2023)第00464號網絡備案:京ICP備12039121號-1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學清路9號匯智大廈B座7層 www.komibo.com ©2017-2025 新利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