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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2016年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9/19 信息來源:查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財政廳(局),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衛生局、財務局: 
  2015年,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全麵推開,取得了重要進展和新的突破。但仍存在各地改革進展不平衡,重點領域和關(guan) 鍵環節改革仍需深入推進,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運行新機製尚未完全建立等問題,改革任務十分繁重。為(wei) 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全麵推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3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2016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國辦發〔2016〕26號)的有關(guan) 要求,鞏固完善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加強分類指導和示範引領,現就做好2016年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一、鞏固完善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 
  鞏固破除以藥補醫成果,深化縣級公立醫院體(ti) 製機製改革,著力推進管理體(ti) 製、運行機製、價(jia) 格調整、人事編製、收入分配、醫保支付等綜合改革。 
  (一)全國所有縣(市)重點完成以下改革任務: 
  1.組建縣級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hui) ,履行政府辦醫職能,負責醫院發展規劃、章程製定、重大項目實施、財政投入、院長選聘、運行監管、績效考核等。落實縣級公立醫院人事管理權、副職推薦權、績效工資內(nei) 部分配權、年度預算執行權等經營管理自主權。探索建立現代公立醫院管理製度,推進縣級公立醫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醫院的行政級別。 
  2.製定並實施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規劃,明確縣級公立醫院床位規模、建設標準和設備配置標準,定期向社會(hui) 公開規劃執行情況。嚴(yan) 禁縣級公立醫院自行舉(ju) 債(zhai) 建設和舉(ju) 債(zhai) 購置大型醫用設備。對超規劃建設或自行舉(ju) 債(zhai) 建設的,追究相關(guan) 人員責任。 
  3.鞏固取消藥品加成的改革成果。所有縣級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中藥飲片除外),同時,健全調整醫療服務價(jia) 格、增加政府補助、改革醫保支付方式以及醫院加強核算、節約運行成本等多方共擔的補償(chang) 機製。 
  4.合理核定縣級公立醫院編製總量,創新編製管理方式,逐步實行編製備案製。在崗位設置、收入分配、職稱評定、管理使用等方麵,對編製內(nei) 外人員待遇統籌考慮。 
  5.所有縣級公立醫院實行以按病種付費為(wei) 主、多種付費方式相結合的複合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進一步擴大覆蓋麵。加強臨(lin) 床路徑管理,力爭(zheng) 80%以上的縣級醫院開展臨(lin) 床路徑管理工作。 
  6.嚴(yan) 格控製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根據本省(區、市)、市(地)級確定的區域醫療費用增長幅度,將控費目標分解到各縣級公立醫院,定期公示醫療費用增長情況。實現縣級公立醫院門診、住院患者人均費用和總收入增幅下降,醫療服務收入(不含藥品、耗材和大型設備檢查收入)占業(ye) 務收入比重提升,患者自付醫療費用占總醫療費用比例下降。 
  (二)綜合醫改試點省的縣(市)要在協調推進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上力求突破,在完成以上6項任務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以下4項任務: 
  1.推動由黨(dang) 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誌或一位主要負責同誌擔任醫改領導小組組長,充分發揮醫改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作用。 
  2.推動理順基本醫保管理體(ti) 製,統一經辦管理,可進行設立醫保基金管理中心的試點,承擔基金支付和管理,藥品采購和費用結算,醫保支付標準談判,定點機構的協議管理和結算等職能,充分發揮醫保對藥品生產(chan) 流通企業(ye) 、醫院和醫生的監督製約作用。 
  3.按照“總量控製、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和“騰空間、調結構、保銜接”的步驟,理順醫療服務價(jia) 格,進一步降低藥占比(不含中藥飲片)和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藥品收入)消耗的衛生材料費用。 
  4.在公立醫院藥品采購中執行“兩(liang) 票製”,開展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 
  二、加強示範引領 
  國務院醫改辦、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聯合在江蘇省啟東(dong) 市、安徽省天長市、福建省尤溪縣、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縣開展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示範工作,挖掘亮點、總結經驗、凝練模式,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典型經驗。4縣(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在完成以上10項任務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以下4項任務: 
  (一)全麵落實政府對公立醫院的投入政策。按照有關(guan) 規定,逐步化解符合條件的縣級公立醫院長期債(zhai) 務。 
  (二)藥占比(不含中藥飲片)下降到30%左右,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藥品收入)消耗的衛生材料費用下降到20元以下。 
  (三)實行醫保按病種付費的病種(病組)數不少於(yu) 100個(ge) ,覆蓋40%以上的出院病例數。 
  (四)縣域內(nei) 就診率提高到90%左右。 
  各省(區)要參照國家對示範工作的要求,按照黨(dang) 委政府重視、部門協同配合、改革基礎較好等原則,選擇3—5個(ge) 縣(市)開展省級示範工作。直轄市、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部分縣(市、師)開展示範工作。確定示範縣(市)時,在不同經濟發展水平地區都要有代表。各省級示範縣(市)要在已有改革基礎上,進一步深化管理體(ti) 製和運行機製改革,更加注重改革的係統性、整體(ti) 性、協同性,統籌推進“三醫”聯動改革,為(wei) 全國鞏固完善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提供借鑒。國家有關(guan) 部門將適時以現場會(hui) 等多種形式,總結推廣示範經驗。 
  三、加強分類指導 
  結合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效果評價(jia) 考核工作,各省(區、市)要認真總結排名靠前縣(市)的改革經驗並加以推廣,將經過實踐檢驗、可複製可推廣的改革成果上升為(wei) 政策和製度;鼓勵全國各縣(市)按照綜合醫改試點省和示範縣(市)的標準,自我加壓,深化改革,切實增強群眾(zhong) 的獲得感。對排名居中的縣(市),要加大改革推進力度,提質增效,結合本地實際完善政策措施,針對薄弱環節和領域,強化“三醫”聯動和改革的整體(ti) 性、係統性和協同性,推動改革邁上新台階。對排名靠後的縣(市),要重點加強指導和引導,補短進檔,加強醫改組織領導,主要負責同誌要親(qin) 自協調推動,充實改革隊伍,加強改革力量。要製訂任務和責任清單,具體(ti) 到事、責任到人,打通政策落實的“最後一公裏”。要創新工作方式方法,拓寬改革思路,實現“彎道超車”。 
  四、加強督導考核 
  省、地市、縣三級要建立督促檢查、考核問責機製,將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情況納入對各級政府的績效考核。省、地市兩(liang) 級醫改有關(guan) 部門要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及時發現新經驗、新亮點,主動掌握新情況、新問題,並向上級部門報告。國家有關(guan) 部門將持續開展年度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效果評價(jia) 考核工作,對先進縣(市)給予通報表彰,對落後縣(市)給予通報批評並扣回中央財政補助資金。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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