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印發了《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ti) 建設評判標準和監測指標體(ti) 係(試行)》(國衛辦基層發〔2020〕12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就有關(guan) 要點解讀如下:
一、製定背景
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ti) 建設是落實分級診療製度、提高縣域和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的重要舉(ju) 措。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推動醫療聯合體(ti) 建設和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32號)精神,2019年國家衛生健康委會(hui) 同中醫藥局印發《關(guan) 於(yu) 推進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ti) 建設的通知》(國衛基層函〔2019〕121號);鼓勵各地先行先試,確定山西、浙江為(wei) 試點省,北京市西城區等567個(ge) 縣(市、區)為(wei) 試點縣;成立國家專(zhuan) 家組,跟蹤指導各地工作進展。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各地積極探索實踐,從(cong) 加強組織建設、完善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改革治理體(ti) 製和運行機製、健全保障措施等方麵入手,抓重點、補短板、破難題,取得積極成效。特別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各地充分發揮緊密型縣域醫共體(ti) 在統一管理、資源共享、協作聯動等方麵的優(you) 勢,為(wei) 做好疫情防控發揮了積極作用。
為(wei) 及時總結和評判縣域醫共體(ti) 建設進展情況,確保試點地區醫共體(ti) 建設取得預期成效,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研究製定了《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ti) 建設評判標準和監測指標體(ti) 係(試行)》。聚焦縣域醫共體(ti) 建設重點領域和關(guan) 鍵環節,定期監測各地縣域醫共體(ti) 建設的進展和成效,著力構建目標明確、權責清晰、分工協作的新型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進一步提升縣域和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更好地推動分級診療製度和健康中國建設。
二、評判和監測的對象、方式
《通知》的主旨是提升縣域整體(ti) 服務能力和資源統籌績效,同時指導各地統籌轄區內(nei) 不同醫共體(ti) 協同發展。因此,監測對象以縣域整體(ti) 為(wei) 單位,監測方式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通過定性指標評價(jia) 所建設的醫共體(ti) 緊密程度;通過定量指標監測縣域醫共體(ti) 建設實際成效。
各試點縣(市、區)應於(yu) 每年3月底前將監測資料報送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匯總後報送國家衛生健康委。
三、評判和監測的主要內(nei) 容
《通知》明確了緊密型縣域醫共體(ti) 建設的評判標準和監測指標。其中,評判標準由責任共同體(ti) 、管理共同體(ti) 、服務共同體(ti) 、利益共同體(ti) 4個(ge) 維度11條評判標準構成;監測指標體(ti) 係由有序就醫格局基本形成、縣域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升、醫療衛生資源有效利用、醫保基金使用效能提升4個(ge) 方麵26條指標構成。
為(wei) 切實減輕基層負擔,縣域醫共體(ti) 建設評判標準和監測指標數據均來自現有的衛生健康統計報表、衛生財務報表、醫保信息係統等。同時要求各地要加強信息互聯互通,強化數據質量管理,確保數據真實有效。
四、關(guan) 於(yu) 結果應用
《通知》強調,各地要合理運用監測結果,與(yu) 縣域醫共體(ti) 醫保支付、醫院等級評審、評優(you) 評先、績效工資總量核定等掛鉤。要及時發現問題,完善試點方案,協調調整財政、醫保等政策,形成政策合力。
國家衛生健康委會(hui) 同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對試點縣工作進展進行監測、監督和指導,並適時對監測結果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