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申請人:杭州鄰家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回龍雅苑店
法人代表/負責人:***
許可決(jue) 定書(shu) 編號:浙藥監許予字20253015137號
你(單位)於(yu) 2025年08月21日提出的《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變更(無需現場檢查)行政許可(受理號:通受20253015734)申請,經本局依法審查,符合法定條件和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決(jue) 定準予許可。
具體(ti) 許可內(nei) 容如下:
同意:質量負責人由李健變更為(wei) 葛杭君。
2025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