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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關於進一步做好2016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關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12/02 信息來源:查看

各市(行署)衛生計生委,綏芬河市、撫遠市衛生計生局:
為(wei) 貫徹落實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聯合印發的《關(guan) 於(yu) 做好2016年新型農(nong) 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國衛基層發〔2016〕16號,以下簡稱《通知》)、《中共黑龍江省委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guan) 於(yu) 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實施意見》(黑發〔2016〕1號)、省衛生計生委等12個(ge) 部門聯合下發的《關(guan) 於(yu) 印發<黑龍江省健康扶貧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黑衛規財發〔2016〕108號)和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有關(guan) 要求,進一步完善新型農(nong) 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nong) 合)製度,結合我省新農(nong) 合工作實際,現就進一步做好2016年新農(nong) 合有關(guan) 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籌資標準和保障水平
2016年,各級財政對新農(nong) 合的人均補助標準達到420元,農(nong) 民個(ge) 人繳費標準全省平均達到150元左右。在鄉(xiang) (鎮)級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比例為(wei) 90%,起付線100元;在縣(市、區)級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比例為(wei) 70%,起付線500元;在縣域外省、市級新農(nong) 合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比例為(wei) 45%,起付線1000元;患者在省內(nei) 鄰縣醫療機構住院按縣域內(nei) 同級別醫療機構標準報銷;未經轉診(或未辦理轉診手續)到縣域外省、市級新農(nong) 合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按25%報銷,起付線1000元;未經轉診(或未辦理轉診手續)到其它醫療機構住院的按10%報銷,起付線1000元。 鞏固提高新農(nong) 合保障水平,將政策範圍內(nei) 門診和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分別穩定在50%和75%左右。嚴(yan) 格控製目錄外費用占比,縮小政策報銷比和實際報銷比之間的差距。
    二、完善大病保險機製,助力健康扶貧
(一)完善大病保險機製。為(wei) 加大對大病保險的支持力度,合理確定籌資水平,實施更加精準的大病保險政策,已經完成招標並與(yu) 商業(ye) 保險公司簽訂合同執行兩(liang) 年以上的市(地),可根據合同執行情況、當地經濟社會(hui) 發展水平以及高額醫療費用發生情況,適當提高個(ge) 人籌資標準,每人每年原則上不超過30元。未完成招標的地區,原則上繼續按每人每年20元標準執行。起付線、封頂線仍按1萬(wan) 元和20萬(wan) 元執行。
(二)加大精準扶貧政策傾(qing) 斜力度。 對農(nong) 村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口(以下簡稱貧困人口)住院治療實行先診療後付費,在縣域內(nei) 定點醫院持扶貧健康卡就醫,患者隻需負擔自付的住院治療費用,切實解決(jue) 其就醫看病籌資難問題。
    1.擴大貧困人口門診統籌就醫的範圍。 將貧困人口門診就醫範圍擴大到縣、鄉(xiang) 、村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實現統籌區域內(nei) ,門診就醫全覆蓋。2016年,門診統籌資金額度為(wei) 每人每年100元,全家共享,同時,擴大門診統籌資金的使用範圍。在縣、鄉(xiang) 、村三級醫療機構門診就醫都可以使用此項資金,且不限製報銷類別,如:輔助檢查、化驗、門診手術、門診觀察床等項目,做到門診診療項目能報盡報。門診統籌資金在鄉(xiang) 鎮、村級醫療機構就醫的報銷比例為(wei) 90%,無起付線,個(ge) 人封頂線為(wei) 100元。門診統籌資金在縣(市、區)級醫療機構就醫的報銷比例為(wei) 70%,無起付線,個(ge) 人封頂線為(wei) 100元。
2.提高貧困人口住院就醫的報銷比例。對貧困人口住院就醫報銷,在同級別醫療機構報銷,報銷比例在原基礎上增加5個(ge) 百分點。可以同時享受兩(liang) 項以上新農(nong) 合優(you) 惠政策的,患者隻能選擇享受一項。
    3.將貧困殘疾人康複項目納入報銷範圍。 貧困殘疾人是指確定為(wei) 農(nong) 村貧困人口中的殘疾人。各統籌地區要將對貧困殘疾人開展的以治療性康複為(wei) 目的的,運動療法等9項醫療康複項目的門診或住院費用納入報銷範疇。對實際工作中貧困殘疾人確有需求的康複項目,各地可以結合當地實際,在同定點醫療機構談判的基礎上,將康複項目納入報銷範疇,並上報省衛生計生委備案。納入報銷範圍的康複項目,報銷比例按上述規定報銷。
4.實施貧困人口大病分類救治。“病殘兒(er) 童及重度殘疾人”和貧困人口,住院費用大病保險起付線按照降低50%計算,在基本醫療報銷後,未報銷的費用達到大病保險報銷起付線的,扣除起付線額度後再按50%予以報銷,封頂線按當地合同標準執行。新農(nong) 合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後仍有困難的貧困人口,各地政府要調動民政部門或慈善機構的重特大疾病救助、臨(lin) 時救助或慈善救助資金予以幫扶。
    通過認真落實農(nong) 村貧困人口個(ge) 人繳費財政補貼、先診療後付費、增加可報銷康複項目、提高報銷比例及降低大病保險起付線等扶貧政策,提高保障的有效性和精準性,切實提高農(nong) 村地區貧困人口尤其是大病患者的保障水平。
三、改革支付方式,控製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各統籌地區要加快推進按病種付費、按人頭付費、按床日付費等複合型支付方式改革,按照《關(guan) 於(yu) 印發進一步完善新型農(nong) 村合作醫療支付方式改革意見的通知》(黑衛指導發〔2015〕194號)要求,擴大支付方式改革對定點醫療機構的覆蓋麵,實現病種與(yu) 醫療機構兩(liang) 個(ge) 全覆蓋,控製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2016年,省衛生計生委將製訂擴大鄉(xiang) 、縣級“限治病種”的方案,各地要認真落實“限治病種”的報銷比例鄉(xiang) (鎮)級95%,縣(市、區)級75%的政策,利用新農(nong) 合經濟杠杆,推動分級診療工作的有效實施。
    四、穩步推進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製度整合工作
各市(地)要深入學習(xi) 貫徹《國務院關(guan) 於(yu) 整合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製度的意見》(國發〔2016〕3號)精神,以保障人民群眾(zhong) 健康權益為(wei) 目標,以有利於(yu) 實現醫療、醫藥、醫保三醫聯動為(wei) 原則,以“六統一”為(wei) 方法,提高認識,加強規劃,確保整合工作順暢接續、平穩過渡。要做好整合前後政策、經辦管理等方麵的有效銜接,推動整合後的城鄉(xiang) 居民醫保製度與(yu) 深化醫改相關(guan) 工作協調有序發展,努力提高保障水平、管理效率和服務水平。繼續堅持和推進管辦分開,大力推進商業(ye) 保險機構等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經辦服務,逐步建立公平公開、有序競爭(zheng) 的城鄉(xiang) 居民醫保經辦服務格局。
    五、加強監管,保障基金安全
     完善經辦機構與(yu) 定點醫療機構的協議管理,加強對目錄外藥品使用率、藥占比、輔助檢查占比、次均費用、平均住院日等指標的監控,定期開展對定點醫療機構的考核評價(jia) ,考核結果向社會(hui) 公布。加大對經辦機構在籌資征繳、費用控製等方麵的績效考核力度,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務水平。堅持基金收支運行情況信息公開和參合(保)人員就醫結算信息公示製度,加強社會(hui) 監督。
    加快新農(nong) 合省域內(nei) 異地就醫即時結報工作,2016年基本實現省內(nei) 異地就醫即時結報。依法加大對騙保套保行為(wei) 的處罰力度。
             

 
黑龍江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hui)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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