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衛疾控〔2022〕244號
各區衛生健康委,委直屬各有關(guan) 單位,醫學院校附屬醫院,中央駐津醫院,部分部隊、企事業(ye) 單位醫院,各有關(guan) 單位:
為(wei) 貫徹落實《市衛生健康委等10部門關(guan) 於(yu) 印發天津市消除丙型肝炎公共衛生危害行動實施方案(2021—2030年)的通知》(津衛疾控〔2021〕620號)要求,經各區衛生健康委確定,市衛生健康委審核,指定14家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療定點醫療機構,現將名單印發給你們(men) 。
請各區各醫療機構分階段有序推進天津市消除丙型肝炎公共衛生危害行動,做好丙型肝炎相關(guan) 檢測、診斷和報告等工作,確保全市如期完成消除行動目標。各區疾病預防控製機構、各定點醫療機構要及時啟用中國丙型肝炎防治信息係統,做好丙肝抗病毒治療隨訪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