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級各定點醫藥機構:
根據工作安排,我中心擬組織簽訂《2024-2025年度雲(yun) 南省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服務協議書(shu) 》工作。現將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簽約時間及地點
(一)簽約時間: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2月2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簽約地點:省醫療保障局4樓417會(hui) 議室。
二、需攜帶資料
(一)定點醫療機構
1、《2022-2023年度雲(yun) 南省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書(shu) 》。
2、衛生健康部門批準執業(ye) 證明如《醫療機構執業(ye) 許可證》或《診所備案證》等;民事主體(ti) 資格證明材料如《營業(ye) 執照》或《事業(ye) 單位法人證書(shu) 》等。提交正副本複印件並加蓋公章。屬於(yu) 分支機構(無獨立法人)的,還需提交上級單位相關(guan) 證照。
3、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4、法定代表人及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並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場的,需攜帶法定代表人委托書(shu) 。
(二)定點零售藥店
1、《2022-2023年度雲(yun) 南省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書(shu) 》。
2、《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ye) 執照》,提交正副本複印件並加蓋公章。屬於(yu) 分支機構(非獨立法人)的,還需提交總公司相關(guan) 證照。
3、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4、法定代表人及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並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場的,需攜帶法定代表人委托書(shu) 。
三、其他事項
1、定點醫藥機構屬於(yu) 分支機構(非獨立法人)的,不單獨簽訂服務協議。
2、請相關(guan) 醫藥機構按時按要求到場簽訂協議,無故未在規定時限內(nei) 續簽服務協議的,按《2022-2023年度雲(yun) 南省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服務協議書(shu) 》約定處理。
3、請相關(guan) 醫藥機構完成服務協議續簽後,按國家醫保業(ye) 務編碼數據庫係統要求及時上傳(chuan) 《2024-2025年度雲(yun) 南省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服務協議書(shu) 》。
聯係電話:0871-63886115、63886116
雲(yun) 南省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