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衛生健康委:
為(wei) 進一步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推動構建優(you) 質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滿足新時期群眾(zhong) 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關(guan) 於(yu) 全麵推進社區醫院建設工作的通知》(國衛基層發﹝2020﹞12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市衛生健康委決(jue) 定在全市開展社區醫院建設工作。現將《2020年北京市社區醫院建設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men) ,請認真組織實施。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2020年9月16日
2020年北京市社區醫院建設實施方案
為(wei) 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關(guan) 於(yu) 全麵推進社區醫院建設工作的通知》(國衛基層發﹝2020﹞12號)要求,推動構建優(you) 質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優(you) 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進一步滿足居民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現就北京市社區醫院建設工作製定如下方案:
一、建設原則
(一)堅持以居民健康為(wei) 中心。社區醫院建設以居民健康為(wei) 中心,以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為(wei) 出發點,通過健全科室設置,強化運行管理,拓展服務範圍,進一步提升城鄉(xiang) 居民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信任度和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獲得感。
(二)堅持統籌與(yu) 規劃相結合。各區要統籌利用現有資源和條件,時間服從(cong) 質量,根據周邊醫療資源和需求,從(cong) 實際出發開展社區醫院建設。要統籌優(you) 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從(cong) 長遠出發開展社區醫院建設。
(三)堅持防治結合的功能定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成社區醫院後,仍承擔基本醫療服務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功能定位和公益性質不變,已有的財政補償(chang) 水平和優(you) 惠政策不降低。
二、建設任務
(一)對照標準,加強資源配備和基礎設施建設。社區醫院嚴(yan) 格按照《社區醫院基本標準(試行)》(國衛辦醫函﹝2019﹞518號)和《全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標準與(yu) 規範(試行)》(國衛規劃函﹝2019﹞87號)要求,進一步完善房屋、設備、床位、人員等資源配置,加強信息化等基礎設施建設和設備提檔升級,重點健全臨(lin) 床、公共衛生、醫技等科室設置,並注重數據共享、業(ye) 務協同和綜合管理。
(二)突出重點,狠抓醫療服務能力提升。一是提高門診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護理、康複等服務,鼓勵結合群眾(zhong) 需求建設特色科室,有條件的可設立心理谘詢門診。二是加強住院病房建設,合理設置床位,以老年、康複、護理、安寧療護床位為(wei) 主,鼓勵有條件的設置內(nei) 科、外科、婦科、兒(er) 科等床位。三是提高中醫藥服務和醫療康複能力,推廣中醫藥綜合服務模式,廣泛推廣和運用中醫藥適宜技術,為(wei) 群眾(zhong) 提供中醫特色服務。四是加強醫療質量建設,嚴(yan) 格落實《社區醫院醫療質量安全核心製度要點》(國衛辦醫函﹝2019﹞518號),進一步健全完善規章製度,嚴(yan) 格機構內(nei) 部管理,切實保障醫療質量和患者安全。
(三)防治結合,強化傳(chuan) 染病防控能力。一是強化傳(chuan) 染病早發現、早報告能力。結合傳(chuan) 染病的流行特點,常態化開展醫務人員傳(chuan) 染病知識培訓,進一步提高社區醫院在健康體(ti) 檢和日常診療中早發現傳(chuan) 染病的能力。規範社區醫院預檢分診流程,健全傳(chuan) 染病報告製度,提升法定傳(chuan) 染病早報告能力。二是強化重點人群健康管理。按照當地黨(dang) 委政府統一安排,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配合做好新冠肺炎康複出院人員等重點人群的日常健康管理和健康監測、心理支持等服務。同時,進一步完善防護設施,強化社區醫院自我防護能力。
三、工作步驟
(一)製定工作方案。各區衛生健康委要對轄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情況、服務能力和群眾(zhong) 需求開展摸底,堅持從(cong) 實際出發,不單純追求數量,合理規劃社區醫院建設任務目標。各區要在9月30日前,將本區社區醫院建設方案報市衛生健康委備案。
(二)組織實施評估。2020年10月-11月,各區負責審批和發放《醫療機構執業(ye) 許可證》的主管業(ye) 務部門嚴(yan) 格按照《社區醫院基本標準(試行)》(國衛辦醫函﹝2019﹞518號)、《全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標準與(yu) 規範(試行)》(國衛規劃函﹝2019﹞87號)要求,結合本區實際開展評估。通過評估的社區醫院應當兩(liang) 年內(nei) 未發生經鑒定定性為(wei) 二級及以上負主要責任的醫療事故、未出現套取或騙取醫保資金被醫保行政部門處罰、無對外出租或承包內(nei) 部科室等情況。
(三)評估結果報送。2020年11月20日前,各區衛生健康委將社區醫院建設年度總結、當年建成的社區醫院名單報送市衛生健康委基層衛生健康處。
(四)社區醫院命名及執業(ye) 許可證加注。2020年年底前,按照《北京市衛生健康委轉發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guan) 於(yu) 印發社區醫院基本標準和社區醫院醫療質量安全核心製度要點(試行)的通知》(京衛醫〔2020〕3號)要求,對符合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xiang) 鎮衛生院),經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評估合格後,加掛社區醫院牌子,並將“××社區醫院”作為(wei) 醫療機構第二名稱,辦理變更手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xiang) 鎮衛生院作為(wei) 機構第一名稱保持不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社區醫院建設是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和推動分級診療製度建設的重要舉(ju) 措。各區衛生健康委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統一思想認識,從(cong) 實際出發,不追求數量,務求取得實效。
(二)加強統籌協調。各區要統籌轄區規劃,並將社區醫院建設與(yu) “優(you) 質服務基層行”活動有機銜接,原則上社區醫院應達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者鄉(xiang) 鎮衛生院服務能力推薦標準。統籌推進醫聯體(ti) 建設,鼓勵社區醫院與(yu) 醫聯體(ti) 內(nei) 上級醫院開設聯合病房,進一步促進優(you) 質醫療衛生資源下沉,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質量。
(三)加強監測評價(jia) 。各區要根據社區醫院評價(jia) 標準,依托信息平台係統,采集社區醫院相關(guan) 監測數據,充分利用大數據等多種手段,及時匯總分析社區醫院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同時,要高度重視患者參與(yu) ,通過調查問卷等多種形式了解患者就醫感受,有針對性采取多種措施,不斷提升居民滿意度。
(四)持續完善保障政策與(yu) 措施。各區要對照社區醫院標準和主要建設內(nei) 容,建立持續改進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和質量長效機製。積極協調人力資源、財政、醫保等部門,進一步深化基層衛生綜合改革,在加強基礎設施建設、人員編製及大型設備配備、績效工資獎勵政策、財政補助政策、醫保報銷等方麵,優(you) 先向社區醫院傾(qing) 斜,綜合引導和支持社區醫院建設。
請各區於(yu) 9月21日前將工作聯係人回執報市衛生健康委(電子郵箱:bjsgzxzgk@wjw.beijing.gov.cn)。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2020年9月16日
(聯係人:王東(dong) 瑞,顧菲;聯係電話:63691115,83970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