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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內蒙古自治區衛生計生委關於印發2018年全區藥政工作要點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8/03/22 信息來源:

2018年內蒙古自治區衛生計生委關於印發2018年全區藥政工作要點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8/3/22   來源:

各盟市衛生計生委,委直屬各醫療機構、自治區藥采中心,內(nei) 蒙古醫科大學各附屬醫院:

現將《2018年全區藥政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men) ,請各地各單位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18年3月15日


2018年全區藥政工作要點


2018年全區藥政工作的總體(ti) 要求是,深入學習(xi) 貫徹黨(dang) 的十九大精神,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緊緊圍繞健康內(nei) 蒙古建設,堅持以人民健康為(wei) 中心,堅持藥品回歸臨(lin) 床價(jia) 值的理念,堅持改革創新,以健全藥品供應保障製度為(wei) 主線,突出問題導向,進一步完善藥物政策體(ti) 係,不斷深化新時期藥政管理的科學內(nei) 涵,準確把握新時期藥政管理的規範定位、目標、政策、製度和機製,推動藥政和藥師隊伍建設,逐步健全藥政管理體(ti) 係,不斷提高藥政治理能力,統籌推進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切實增強人民群眾(zhong) 獲得感。

一、完善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機製

貫徹落實國家衛生計生委等9部委《改革完善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機製的實施意見》和自治區實施方案。按照“分類管理、分級應對、會(hui) 商聯動、保障供應”的原則,建會(hui) 商聯動機製,即自治區多個(ge) 部門會(hui) 商聯動,評估短缺藥品供應保障能力,統籌解決(jue) 短缺問題;製定自治區短缺藥品清單,對清單內(nei) 藥品全部納入監測預警,完善自治區、盟市、旗縣三級實時監測預警體(ti) 係,定期發布藥品短缺預警預報,對清單內(nei) 藥品實行動態管理;開展臨(lin) 床綜合評價(jia) ,評估短缺藥品供應保障能力,不斷強化藥品短缺的預警預判能力,統籌解決(jue) 短缺問題; 建設自治區短缺藥品多源信息采集和供應業(ye) 務協同應用係統,實現對醫療機構、藥品生產(chan) 、配送企業(ye) 全覆蓋的短缺藥品預警監測體(ti) 係,實現與(yu) 全國短缺藥品多源信息采集和供應業(ye) 務協同應用平台互聯互通,完善短缺藥品信息共享機製;區分不同情況,精準施策,通過實施定點生產(chan) 、加強供需對接和協商調劑、完善短缺藥品儲(chu) 備、建立臨(lin) 時采購應急機製、調整采購價(jia) 格和方式、打擊違法違規行為(wei) 等措施,有效應對藥品短缺問題,切實保障臨(lin) 床供應。

二、繼續鞏固完善基本藥物製度

推進優(you) 先使用國家基本藥物政策的落實,將基本藥物全部納入自治區醫保目錄,並按照醫保甲類藥品報銷;探索推廣實施老年慢性病人和貧困人口基本藥物全額保障政策,提高供應保障能力;加強與(yu) 相關(guan) 處室協調,加大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基本藥物的績效考核力度,進一步優(you) 化考核評估方法,建立完善獎懲機製,放寬醫聯體(ti) 、醫共體(ti) 內(nei) 基層醫療機構常見病慢性病用藥範圍;將醫保甲類藥品納入基本藥物監測管理,不斷完善基本藥物配備使用統計指標體(ti) 係,加強基本藥物配備使用監測、管理、考核、通報,鼓勵公立醫院通過臨(lin) 床路徑、分級診療等優(you) 先配備使用基本藥物,促進基本藥物優(you) 質優(you) 惠、公平可及。

三、推進藥品采購 “兩(liang) 票製”的落實

在認真總結各地實施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兩(liang) 票製”相關(guan) 政策。加強“兩(liang) 票製”相關(guan) 政策宣傳(chuan) 培訓,聯合相關(guan) 部門,開展督導檢查和考核,加大懲處力度,保證各級醫療機構全麵落實藥品采購“兩(liang) 票製”。進一步完善自治區藥采平台“兩(liang) 票製”信息係統,優(you) 化自動驗票功能,減少紙質票據留存,提高實施效率。通過實施“兩(liang) 票製”進一步規範流通秩序、減少流通環節、降低藥品價(jia) 格、打擊“過票洗錢”、偷稅漏稅等違法行為(wei) 。按照國家的部署,完善相關(guan) 政策措施,啟動高值18新利手机“兩(liang) 票製”試點工作。

四、改革完善藥品和18新利手机采購機製

(一)推進藥品分類采購,堅持以自治區為(wei) 單位的藥品集中采購方向,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jue) 定性作用,按照“先點後麵、穩步推進、逐步擴大”的原則,改革完善藥品采購政策,做好藥品分類、數據采集、信息更新、掛網采購、確保不同采購方式轉換的無縫銜接;實行藥品全品種掛網(包括中藥飲片、蒙藥、麻精藥品),通過限價(jia) 掛網、直接掛網、備案采購等方式,切實保障藥品供應;采取自治區限價(jia) 、盟市或醫聯體(ti) 帶量帶預算采購,進一步釋放市場活力,有效降低藥品價(jia) 格。

(二)完善“西部十省”聯采機製,選擇部分價(jia) 格高、用量大的高值18新利手机開展聯合談判采購,推進耗材采購價(jia) 格聯動,及時完成數據交換;在繼續完善18新利手机全品種掛網陽光采購的基礎上,實施18新利手机的備案采購,保障臨(lin) 床需求;按照國家耗材采購政策要求,通過集中招標、價(jia) 格談判、市場撮合等多種采購形式,進一步降低耗材價(jia) 格。擴大采購範圍,逐步將檢驗檢測試劑等納入集中采購範圍。

(三)全麵實施三級醫院牽頭組建的醫療集團、專(zhuan) 科聯盟藥品和耗材帶量帶預算采購,進一步降低藥品和耗材價(jia) 格。

(四)做好藥品耗材日常管理工作,開展藥品耗材品種和價(jia) 格動態調整、藥品耗材集中采購數據庫入庫品種增補、參考價(jia) 和限價(jia) 收集、整理工作。鼓勵醫療機構優(you) 先采購和使用已通過仿製藥一致性評價(jia) 的品種。

五、強化藥品和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監管

加強網上采購異常情況監測和備案采購管理。通過調查研究、督導考核、平台監測、社會(hui) 監督等多種方式,加大對全區藥品和18新利手机網上采購情況、基本藥物配備使用情況、“兩(liang) 票製”落實情況監測統計力度,每月印發簡報,並針對基本藥物配備使用達不到要求、“兩(liang) 票製”不落實、網外采購藥品和18新利手机、配送不及時等突出問題按季度進行通報。組織開展專(zhuan) 項調研督導檢查,及時查處違規行為(wei) 。嚴(yan) 格藥品和18新利手机供應配送考核機製,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嚴(yan) 厲打擊壟斷控銷、惡意斷貨、擅自漲價(jia) 、網外購銷等違法違規行為(wei) ,維護醫藥購銷秩序。

六、加強藥政、藥學人才隊伍建設

落實各級政府在推進藥品供應保障製度和基本藥物製度建設的主體(ti) 責任,推動各級衛生計生部門加強藥政工作隊伍建設,落實一崗雙責,堅持黨(dang) 建和業(ye) 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加強藥物政策、醫藥集中采購及監督管理等業(ye) 務培訓,提升藥政工作管理水平。強化廉潔意識,加強廉政建設,防範廉潔從(cong) 業(ye) 風險。按照國家的總體(ti) 部署,完善藥師管理製度,加強藥學人才隊伍建設,開展藥師繼續醫學教育和探索以患者為(wei) 中心的藥師管理模式,努力為(wei) 患者提供優(you) 質、安全、人性化的藥學專(zhuan) 業(ye) 技術服務。積極推動藥事服務費的設置。在三級醫院開展設置總藥師試點工作,發揮藥師處方管理與(yu) 調劑、合理用藥等方麵的作用。加強基本藥物合理使用培訓,推進基本藥物的合理使用。

七、積極配合國家開展臨(lin) 床用藥綜合評價(jia)

更好發揮藥品臨(lin) 床價(jia) 值功能,以基本藥物為(wei) 重點,加快構建指標體(ti) 係, 對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依從(cong) 性、經濟性等進行成本效益評估,探索評價(jia) 結果在藥物遴選、藥物政策擬定、藥品分類采購、短缺藥品動態管理和兒(er) 科、心腦血管、腫瘤等方麵的應用。

八、加強藥械采購平台建設

按照《內(nei) 蒙古自治區健康醫療大數據醫用規劃(2016-2020)》和關(guan) 於(yu) 落實國家衛生計生委印發的《省統籌區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應用功能指引》任務分工,開展自治區藥品和18新利手机供應保障信息係統建設。開展自治區藥采平台和盟市自行采購平台、三級醫院HIS係統互聯互通,提高網上采購和監管效率。提升平台功能,滿足全品種掛網以及藥品和18新利手机不同采購模式的需求,構建與(yu) 藥品集中采購機製相適應的信息化平台,更好地服務於(yu) 采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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