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製改革領導小組簡報(第119期)
山西省、海南省、寧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2015年醫改工作進展
一、山西省
(一)探索新型管理體(ti) 製,全麵推進優(you) 質醫療資源下沉。啟動實施衛生人才“百千萬(wan) 工程”,計劃用3-5年時間培養(yang) 百名省市級高端人才、千名縣級骨幹人才、萬(wan) 名基層適宜人才。開展縣鄉(xiang) 醫師一體(ti) 化管理試點,縣域內(nei) 醫師編製數按縣級醫院和鄉(xiang) 鎮衛生院分別核算,根據需要可統一使用。對於(yu) 醫師嚴(yan) 重短缺、招聘困難的鄉(xiang) 鎮衛生院,由縣級醫院統一招聘、統一培養(yang) 、統一使用,縣級醫院選派適當數量和合適的醫生常年到鄉(xiang) 鎮衛生院工作。對於(yu) 能正常開展臨(lin) 床工作的鄉(xiang) 鎮衛生院,建立縣鄉(xiang) 醫師輪換工作製度。穩步推進縣鄉(xiang) 醫聯體(ti) 試點,重點探索“四統一、四不變、兩(liang) 促進”的新型管理運行機製,即人員、業(ye) 務、醫療設備、績效考核統一管理,機構設置和行政建製、機構職能任務、財政投入保障機製、公共衛生服務指導關(guan) 係不變,促進分級診療製度及縣鄉(xiang) 村一體(ti) 化管理和服務模式轉變。
(二)完善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政策體(ti) 係。製定出台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及建立運行評價(jia) 機製、財政補助和財務管理、醫藥價(jia) 格改革、新農(nong) 合分級診療製度等配套文件。建立完善以政府投入為(wei) 主的補償(chang) 機製,各級財政承擔取消藥品加成以後60%以上的補償(chang) 額。針對部分縣價(jia) 格調整後補償(chang) 不足的實際,對診療合理、管理有效、控費比較好的醫院,允許在規定調價(jia) 幅度基礎上進行上下浮動調整。孝義(yi) 市強化政府辦醫責任,市財政一次性解決(jue) 公立醫院曆史債(zhai) 務,全額承擔醫院基建、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yang) 、公共衛生、人員退休等經費。遴選確定15個(ge) 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省級聯係縣,推動在“綜合推、全麵改、建機製”方麵進行重點突破。
(三)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ti) 係。完善醫保支付製度,實現縣級公立醫院支付方式改革全覆蓋,初步形成門診總額預付、住院按病種付費為(wei) 主,同時按人頭付費、按床日付費、日間手術結算等多種付費方式並存的格局。統一城鄉(xiang) 大病保險政策,實行市級統籌,商業(ye) 保險機構在風險自擔或共擔的前提下進行承辦並接受考核。新農(nong) 合重大疾病保障增加至24種,大病醫療救助的病種增加到24種。大力發展商業(ye) 保險,2015年以來商業(ye) 健康保險籌資同比增長30.45%。
(四)著力提升能力改善服務。實施長期對口支援戰略,安排46所三級醫院支援166所縣級醫院,400餘(yu) 名三級醫院醫療專(zhuan) 家開展駐點幫扶;49所三級醫院對 70所縣級醫院實施護理對口支援;確定首批6個(ge) 縣級醫院急需緊缺專(zhuan) 業(ye) ,由6所省直醫院麵向全省縣級醫院開展專(zhuan) 項培訓,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深化優(you) 質護理服務,推進預約診療,拓展檢查結果互認,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加快推進“一站式”就醫結算服務,城鎮醫保推行社會(hui) 保障一卡通,實現省內(nei) 異地就醫即時結算。
二、海南省
(一)積極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在試點地區積極推進綜合改革,破除舊的逐利機製,逐步建立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公立醫院運行新機製。對取消藥品加成的縣級公立醫院采取調整醫療服務價(jia) 格、加大政府投入和降低醫院運行成本等方式建立科學合理的補償(chang) 機製。加大對縣市自主調價(jia) 的指導力度,將調整後的醫療服務價(jia) 格納入醫保報銷範圍。探索醫院人事管理分配製度改革,推進縣級公立醫院去行政化,保亭縣人民醫院建立以法人治理結構為(wei) 主的現代醫院管理製度,儋州市成立由市長任主任的市級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hui) 。
(二)健全全民醫保體(ti) 係。城鄉(xiang) 居民政策範圍內(nei) 門診報銷比例達到50-70%,政策範圍內(nei) 住院費用報銷比例超過75%。逐步建立多部門協同的疾病應急救助製度,穩步開展重特大醫療救助工作。新農(nong) 合按病種付費在三級醫院全麵實施,通過開展新農(nong) 合智能審核等方式,積極推進跨省異地就醫結算,目前已與(yu) 16省市共63個(ge) 統籌地區、三家省外醫院簽訂了跨省異地就醫結算合作協議,省內(nei) 20個(ge) 市(區)縣經辦機構、74家醫療機構互簽了經辦及服務協議,就醫實行即時結算。
(三)鞏固深化基層綜合改革。加大各級財政投入力度,支持基層標準化建設,改善基層服務條件。深化編製、人事、分配製度改革,提高基層醫務人員的積極性。製定具體(ti) 政策措施,著力解決(jue) 老年鄉(xiang) 村醫生養(yang) 老保障問題,穩定了鄉(xiang) 村醫生隊伍。在陵水縣推行緊密型鄉(xiang) 村一體(ti) 化管理,取得積極成效。
(四)穩步推進健康產(chan) 業(ye) 發展。加快推進海南博鼇樂(le) 城醫療旅遊先行區建設,落實對申請進入先行區的項目開展技術先進性評估和入園企業(ye) 的跟蹤服務。進一步完善扶持健康產(chan) 業(ye) 發展政策,以行動計劃為(wei) 抓手,推進健康產(chan) 業(ye) 發展,打造“健康海南”品牌。
三、寧夏自治區
(一)明確“4+4”政策框架,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建立健全長效機製,確定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4+4”政策框架,即人事製度、改革補償(chang) 、醫療服務價(jia) 格調整、醫保支付製度改革等4個(ge) 核心政策加藥品(18新利手机)供應保障、衛生資源配置標準、現代管理製度、綜合改革效果評價(jia) 等4項配套政策。不斷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在中央財政補助基礎上,自治區財政給每個(ge) 試點縣配套100萬(wan) 元補助。
(二)創新支付製度,試點項目成效明顯。鹽池縣和海原縣“創新支付製度、提高衛生效益”試點項目取得成效:基層門診量明顯增加,首診在基層、首選為(wei) 門診的醫療服務模式初步形成;醫療服務質量持續改進,群眾(zhong) 滿意度不斷提高;醫療費用得到較好控製,群眾(zhong) 就醫負擔得以減輕;激勵機製發揮作用,調動了醫務人員積極性;縣級醫院恪盡守門人職責,縣內(nei) 住院比例明顯提高,促進了分級醫療模式的形成。製定《縣域內(nei) 醫保支付製度改革實施方案》,將試點經驗逐步推廣至全區。
(三)發展醫療服務共同體(ti) ,推動衛生資源優(you) 勢互補。推動醫療模式向集團化辦醫轉變,相繼成立自治區人民醫院、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自治區中醫醫院三大醫療集團,網絡覆蓋全區所有二級公立醫院和內(nei) 蒙古阿拉善盟中心醫院、陝西定邊縣人民醫院等周邊毗鄰省區的綜合醫院,使自治區綜合醫院跨上規模化、集約化發展道路,實現優(you) 勢互補。
(四)創新藥品配送新模式,健全藥品保障。落實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辦法,全麵啟動新一輪藥品采購。做好藥品流通價(jia) 格改革工作,切實降低醫藥流通成本,降低藥品價(jia) 格。加強基本藥物配送和回款管理,嚴(yan) 格落實市場清退製度,保障基層用藥需求。按照以省為(wei) 單位集中采購、統一配送的原則,選擇配送能力強、企業(ye) 信譽好、服務水平高的經營企業(ye) 配送中標基本藥物,提高配送集中度;將縣級醫療機構與(yu)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打包,由選擇確定的配送企業(ye) 配送;引入競爭(zheng) 機製,隻有給基層配送達標的企業(ye) ,才可以按照雙向選擇的方法參與(yu) 市級及以上醫療機構的藥品配送;建立能進能出的配送機製,明確限定配送時間、配送到位率。
四、西藏自治區
(一)加強公立醫院內(nei) 涵建設。各級公立醫院推行了以加強內(nei) 涵建設為(wei) 主要內(nei) 容的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繼續加強重點科室建設和醫院診療流程、醫院感染、醫療質量、臨(lin) 床用藥安全的管理,規範臨(lin) 床檢查、診斷治療和用藥行為(wei) ,通過開展“三好一滿意”活動、“優(you) 質醫院”創建、“平安醫院”創建等活動,不斷提升醫院整體(ti) 管理水平和醫療服務質量。
(二)以免費醫療為(wei) 基礎的農(nong) 牧區醫療製度保持全覆蓋。全區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城鎮居民醫保和農(nong) 牧區醫療製度政府補助年人均標準分別提高到380元、420元。城鎮職工醫保、居民醫保和農(nong) 牧區醫療製度政策範圍內(nei) 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分別達97%、75%和80%以上。拉薩市和山南、那曲地區推行了“先診療、後結算”和“一站式便民服務”等舉(ju) 措,開展了住院就醫綠色通道試點。完善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製度,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提高到50元。安排專(zhuan) 項資金,繼續實施城鄉(xiang) 居民的免費健康體(ti) 檢工作。安排先心病患兒(er) 免費手術治療交通和生活補助資金800萬(wan) 元。
(三)充分調動基層積極性。完善激勵機製,逐步提高基層衛生人員待遇,鄉(xiang) 村醫生補貼從(cong) 每月300元提高到每月900元,鄉(xiang) (鎮)衛生人員生活補助按地區類別每月分別增加300、600和950元。實施職稱評聘、執業(ye) 醫師和執業(ye) 護士資格考試、鄉(xiang) 村醫生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獎勵補助政策,穩定基層衛生隊伍,逐步破解長期困擾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體(ti) 製性、機製性問題。
(四)加快發展藏醫藥事業(ye) 。不斷加強藏醫藥機構建設,組織開展基層藏醫全科醫師(轉崗)和“第五批全國老中醫藥專(zhuan) 家學術經驗繼承人攻讀碩士、博士學位課程”培訓。充分發揮藏(中)醫藥的作用,實施基層藏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將符合條件的藏(中)醫藥和服務納入基本醫保政策範圍,將適宜的藏(中)醫藥預防保健服務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項目,逐步提高藏(中)醫診療項目收費標準和報銷比例,研究鼓勵藏(中)醫藥提供和使用的醫保付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