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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內蒙古將加快推進醫藥衛生體製改革
發布時間:2016/02/19 信息來源:查看
2016年內蒙古將加快推進醫藥衛生體製改革

  2016年,內(nei) 蒙古自治區衛生計生工作將把維護和保障人民群眾(zhong) 健康作為(wei) 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把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貫穿到衛生計生改革發展的全過程和各個(ge) 環節,加快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促進內(nei) 蒙古基本醫療衛生製度更加成熟。

  一是不斷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鞏固完善旗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成果,加強分類指導和示範引領。2016年,自治區將在每個(ge) 盟市各選1個(ge) 旗縣,組織開展公立醫院改革示範旗縣創建活動,同時,將繼續擴大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範圍,試點城市總數將擴展到6個(ge) 。

  二是進一步健全全民醫保體(ti) 係。新農(nong) 合政府補助標準提高到人均420元,個(ge) 人繳費標準不低於(yu) 120元,人均籌資水平將達到540元。重點保大病保險,人均籌資不低於(yu) 30元,報銷比例要穩定在50%以上。未定政策範圍內(nei) 住院費用報銷比例,確保不低於(yu) 75%。穩定門診費用、慢性病和特殊病種報銷水平。積極支持和落實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保製度整合,加快實現“六統一”。

  三是加快推進分級診療。2016年,實行分級診療的試點城市要增加到9個(ge) ,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盟市要全部推開。今年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財政補助標準提高的部分,全部用於(yu) 全科醫生(鄉(xiang) 村醫生)簽約服務,助力分級診療。

  四是不斷健全藥品供應保障機製。按照自治區藥品集中采購工作實施方案和細則,紮實開展藥品分類采購,啟動談判采購試點工作,切實降低虛高藥價(jia) ,構建藥品采購新機製。

  五是繼續完善基層運行新機製。進一步推進基層醫藥衛生體(ti) 製綜合改革,改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環境,完善服務功能,提升服務質量。

  六是大力發展健康服務業(ye) 。優(you) 化社會(hui) 辦醫環境,優(you) 先鼓勵社會(hui) 資本舉(ju) 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推進醫療衛生與(yu) 養(yang) 老服務相結合,落實醫養(yang) 結合項目試點。實施健康老齡化工程,推動發展老年護理、康複、臨(lin) 終關(guan) 懷等延伸性服務。

  七是加快推進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設。建立完善人口健康信息化協調發展機製。進一步推進自治區及盟市區域衛生信息平台的建設、應用和互聯互通。健全全員人口信息、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曆三大基礎資源庫。推進“互聯網+醫療”的建設和應用,促進健康大數據、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新技術與(yu) 醫療衛生業(ye) 務和監督管理的深度融合。(衛生計生委宣傳(chuan) 處  王棟明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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