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登—內蒙古自治區衛生計生委關於印發2016年全區藥政工作要點的通知
內蒙古自治區衛生計生委關於印發2016年全區藥政工作要點的通知
內(nei) 衛計藥政字〔2016〕76號
各盟市衛生計生委:
現將《2016年全區藥政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men) ,請結合實際,在工作中貫徹執行。
2016年2月19日
抄送:內(nei) 蒙古自治區醫療機構藥品器械網上集中招標采購中心。
2016年全區藥政工作要點
2016年全區藥政工作緊緊圍繞國家和自治區醫改和衛生計生工作重點,落實國家基本藥物製度,規範基本藥物的配備使用,全麵推動藥品和18新利手机網上集中采購工作,降低藥品和18新利手机虛高價(jia) 格。
一、規範基本藥物的配備使用管理
加強基本藥物配備使用管理,落實我區基本藥物在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的配備使用政策,鼓勵優(you) 先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各級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基本藥物比例要達到自治區相關(guan) 要求。重點加大對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配備使用的考核力度,考核結果與(yu) 醫療衛生機構的等級評審、績效管理、財政補償(chang) 掛鉤,發現違規行為(wei) ,對機構及其負責人進行嚴(yan) 肅處理。強化基本藥物使用的培訓,提升合理用藥水平。
二、全麵實施新一輪藥品集中采購工作
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號),按照自治區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實施方案和實施細則,紮實開展藥品分類采購,構建藥品采購新機製。完成藥品“雙信封”招標采購工作。在國家藥品價(jia) 格談判試點工作基礎上,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製定自治區談判藥品采購工作方案,開展談判采購試點工作,逐步擴大談判藥品品種數量,探索開展省際跨區域聯合采購,切實降低專(zhuan) 利藥品和獨家生產(chan) 藥品的價(jia) 格。製定直接掛網藥品議價(jia) 管理辦法,保障婦女、兒(er) 童、急搶救等藥品供應。完善藥品價(jia) 格數據庫,建立藥品價(jia) 格聯動機製。指導我區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在堅持“三醫聯動”的基礎上開展自行采購。
三、擴大18新利手机陽光采購範圍
按照《內(nei) 蒙古自治區醫療衛生機構高值18新利手机陽光采購管理辦法》的要求,堅持“分類采購,分批實施、穩步推進”的原則,完善18新利手机陽光采購機製,規範采購行為(wei) 。開展第一批五類高值18新利手机的限價(jia) 采購工作,進一步降低高值18新利手机價(jia) 格。實施第二批通用高分子類和血液淨化類18新利手机陽光采購工作。啟動創傷(shang) 、關(guan) 節、脊柱、運動醫學、通用等骨科類第三批高值18新利手机陽光采購工作,逐步將其他類別高值18新利手机納入陽光采購範圍。
四、推進自治區平台規範化建設
按照國家藥管平台建設方案,加快推進自治區平台規範化建設工作。鞏固擴大自治區平台與(yu) 國家平台互聯互通成果,啟動藥品基礎數據編碼標準化建設工作。完善短缺藥品報送係統,健全短缺藥品供應保障和預警機製。整合平台資源,拓展服務功能,改版升級自治區藥采平台門戶網站,提高平台在藥品計劃申報匯總、網上招標議價(jia) 、采購、配送、結算、評價(jia) 、統計分析、預警、動態監管、信息收集等方麵的能力。
五、強化藥品和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監管
完善藥品配送管理,繼續實施縣鄉(xiang) 村一體(ti) 化捆綁式配送模式,提高農(nong) 村牧區、邊遠地區藥品配送能力。按照《內(nei) 蒙古自治區藥械集中采購不良記錄管理辦法》和《內(nei) 蒙古自治區藥品和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供應配送考核管理辦法》的有關(guan) 要求,進一步明晰各方責任,做好各類采購的監管工作。加大網上監控和專(zhuan) 項檢查力度,規範生產(chan) 配送企業(ye) 、醫療衛生機構網上采購行為(wei) 。嚴(yan) 格控製醫療衛生機構網外采購,將網上集中采購情況作為(wei) 對醫療衛生機構及其負責人的重要考核內(nei) 容,納入目標管理及評審評價(jia) 範圍,保障集中采購的順利實施。
通過自治區藥采平台做好采購、配送、使用、結算的日常監管,定期考核,建立通報機製,實行生產(chan) 配送企業(ye) 末位淘汰製度。配合相關(guan) 部門,加強直接掛網藥品和18新利手机異常價(jia) 格的監控。確保藥品和18新利手机采購各環節在陽光下運行。
六、加強調研督導
深入基層進行調研督導,發現基層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解決(jue) 問題的思路和辦法,完善相關(guan) 政策,切實將藥政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