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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南昌市醫療器械第三方物流企業試點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2/23 信息來源:查看

關於開展南昌市醫療器械第三方物流企業試點工作的通知

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ye) :

為(wei) 貫徹落實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江西視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和李克強總理在2月14日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上部署推動醫藥產(chan) 業(ye) 創新升級的具體(ti) 要求,全麵推動南昌市醫療器械現代物流業(ye) 發展,市食藥監局製訂了《南昌市醫療器械第三方物流企業(ye) 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實施細則(試行)》,報請省局備案並同意我市在全省率先開展醫療器械第三方物流企業(ye) (以下簡稱:第三方物流企業(ye) )試點工作。為(wei) 切實做好此項工作,現就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條件

    第三方物流企業(ye) 應當符合《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和《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及《南昌市醫療器械第三方物流企業(ye) 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實施細則(試行)》(見附件1)等相關(guan) 要求,具有一定的醫療器械經營從(cong) 業(ye) 經驗和行業(ye) 優(you) 勢。

二、辦理程序

(一)第三方物流企業(ye) 應於(yu) 2016年3月1日前自願向市食藥監局提出書(shu) 麵申請(見附件2),市食藥監局根據全市醫療器械市場總量和儲(chu) 運情況,科學合理的確定試點企業(ye) 數量,擇優(you) 選擇物流保障能力、信息化管理水平及實現產(chan) 品可追溯能力較強和自營產(chan) 品儲(chu) 運規模較大的企業(ye) 進行試點。

(二)第三方物流企業(ye) 應依據《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現場檢查指導原則》及《南昌市醫療器械第三方物流企業(ye) 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實施細則(試行)》等進行自查,並向市食藥監局提交符合上述要求的自查報告及證明性材料後,市食藥監局組織實施現場檢查,對符合條件的,發給《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或《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並在經營方式中注明“經營範圍內(nei) 為(wei) 其他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提供貯存、配送服務”字樣。

    (三)第三方物流企業(ye) 在本市行政區域以外設置庫房的,按《關(guan) 於(yu) 印發醫療器械經營企業(ye) 跨省轄區增設倉(cang) 庫監管規定的通知》(國食藥監市〔2006〕223號)辦理。

    (四)鼓勵醫療器械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選擇持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或《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的第三方物流企業(ye) 進行貯存和配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ye) 將其經營的醫療器械產(chan) 品全部或者部分委托貯存和配送的,應及時變更或申領《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並提交以下資料:

1、第三方物流企業(ye) 的《營業(ye) 執照》和《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或《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複印件;

2、委托協議(查驗正本,留存複印件)。委托協議應具有法律效力,委托期限應在一年以上,並應明確委托儲(chu) 運醫療器械的範圍、質量管理要求(至少包括產(chan) 品驗收、儲(chu) 運管理、質量記錄、退貨管理與(yu) 數據交換等內(nei) 容)及雙方的法律責任和義(yi) 務。

3、經審查符合要求的,應在《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或《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的庫房地址中標注第三方物流企業(ye) 的庫房地址;部分委托貯存和配送的,同時標注本企業(ye) 庫房地址和第三方物流企業(ye) 的庫房地址。

三、監督檢查

(一)市食藥監局根據《醫療器械經營企業(ye) 分類分級監督管理規定》的要求,負責對第三方物流企業(ye) 實施日常監管;委托第三方物流企業(ye) 進行儲(chu) 運的經營企業(ye) ,由企業(ye) 住所所在地的縣(區)局負責實施日常監管。

(二)第三方物流企業(ye) 應根據儲(chu) 運及管理能力等接受其他企業(ye) 的委托,不得超限或超範圍接受委托,且應於(yu) 每月月底向市食藥監局報送委托企業(ye) 的變化情況,對解除委托的企業(ye) ,市食藥監局應及時責成企業(ye) 住所所在地的縣(區)局實施監督檢查。

四、其它

(一)第三方物流企業(ye) 應於(yu) 2017年7月1日前將試點工作總結報送市食藥監局,總結應當包括試點期間接受委托貯存、配送業(ye) 務開展情況、物流質量管理體(ti) 係運行情況、存在的問題以及對第三方物流發展的建議等。

(二)市食藥監局應對第三方物流企業(ye) 開展質量管理的情況、現代物流技術手段運用情況、產(chan) 品質量安全保障能力情況進行評估,及時完善準入標準和日常監管機製。

    附件:1.南昌市醫療器械第三方物流企業(ye) 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實施細則(試行)

          2.南昌市醫療器械第三方物流試點企業(ye) 申請材料目錄

                                                                  南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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