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北京18新利手机關(guan) 於(yu) 拒絕重複投標品種及試字號品種投標的通知
各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和經營企業(ye) :
根據招標文件第1.3.2(3)的規定,截止2005年6月10日17時,仍為(wei) 重複投標的品種將被拒絕投標。
附招標文件規定:“本次招標采購中,同一生產(chan) 廠家的同一18新利手机產(chan) 品隻能由生產(chan) 企業(ye) 或其合法授權的經營企業(ye) 進行投標,即對於(yu) 同一18新利手机,若生產(chan) 企業(ye) 直接投標,就不能再委托18新利手机經營企業(ye) 投標;若生產(chan) 企業(ye) 不直接投標,則可委托一家經營企業(ye) 投標。凡有悖於(yu) 此項規定的投標人,均將被拒絕投標。
對於(yu) 同一進口產(chan) 品,招標人隻接受一家代理商或者經營企業(ye) 投標。凡有悖於(yu) 此項規定的投標人,招標人將拒絕其投標。”
又根據北京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中心關(guan) 於(yu) “試字號18新利手机不納入本次集中采購目錄”的通知,試字號18新利手机將被拒絕投標。
特此通知。
北京海虹藥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200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