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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擬新增醫保定點醫藥機構的公示
發布時間:2025/08/29 信息來源:
依據《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2號)和《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3號)有關規定,市、區(開發區)醫保部門對申請醫保定點醫藥機構的單位進行了評估,現對擬確定為醫保定點醫藥機構的單位予以公示(見附件)。 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2025年8月29日--9月4日)。如有異議,請於公示期內以書麵形式向合肥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反映(受理電話:0551-63536528,電子郵箱:951653794@qq.com) 合肥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28日 擬確定為醫保定點醫藥機構單位名單  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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