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司2021年5月11日發布的《關(guan) 於(yu) 公示17大類3-4月新增18新利手机產(chan) 品的通知》相關(guan) 安排,現將17大類近期新增18新利手机產(chan) 品的申投訴處理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為(wei) 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3日17:00,請各相關(guan) 企業(ye) 登錄深圳陽光平台交易係統“公告欄”查看公示信息。
公示期內(nei) ,如對公示內(nei) 容有異議,請於(yu) 5月23日17:00前通過係統基礎庫內(nei) 申投訴模塊進行申投訴,申投訴時必須提供真實有效、有針對性的證明材料並加蓋CA電子簽章,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