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an) 於(yu) 貴州省高值18新利手机網上陽光采購掛網企業(ye) (產(chan) 品)信息維護更新有關(guan) 事宜的通知
各有關(guan) 企業(ye) :
根據《貴州省高值18新利手机網上陽光采購實施方案》(黔衛計發〔2016〕87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和《關(guan) 於(yu) 印發貴州省2016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ou) 化服務改革工作要點的通知》(黔府發〔2016〕19號)要求,為(wei) 做好我省高值18新利手机掛網企業(ye) (產(chan) 品)有關(guan) 信息的維護更新工作,現將相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信息維護更新範圍和時間
(一)在采購期間,發生企業(ye) (產(chan) 品)信息變更、被授權人變更和企業(ye) (產(chan) 品)信息修正等,企業(ye) 在變更後的30個(ge) 工作日內(nei) 向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供有關(guan) 證明;
(二)在采購期間,有關(guan) 證照有效期即將到期,企業(ye) 在有效前30個(ge) 工作日內(nei) 向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供新證。產(chan) 品注冊(ce) 證到期提供新證時僅(jin) 維護更新舊注冊(ce) 證產(chan) 品規格、型號信息,新增的規格、型號待平台發布增補通知時,按要求進行申報和增補;
(三)在采購期間,企業(ye) 產(chan) 品價(jia) 格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產(chan) 生新的更低中標價(jia) 或掛網價(jia) 後,企業(ye) 應於(yu) 20個(ge) 工作日內(nei) 主動提交至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二、信息維護更新程序
企業(ye) 申請維護更新的信息,經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官網核實(在官網無法核實的由相關(guan) 行業(ye) 主管部門核實)後,審核通過的信息進行更新,並將更新的信息在省醫藥集中采購平台上進行公布,原則上信息變更公布每月一次。
三、信息維護更新要求
申請企業(ye) (產(chan) 品)信息維護更新的企業(ye) ,請登錄貴州省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係統,按照《貴州省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係統信息變更企業(ye) 操作指南》提交維護更新申請及相關(guan) 資料,所有資料(原件)製作成PDF格式必須有效、清晰,不需提供紙質材料。
貴州省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