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醫療保障局,各地(州、市)醫療保障局,各師市醫療保障局,各相關(guan) 醫藥機構,各相關(guan) 企業(ye) :
為(wei) 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高值18新利手机治理改革的決(jue) 策部署,根據國家和自治區、兵團(以下簡稱“兵地”)關(guan) 於(yu) 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常態化製度化開展等文件精神,進一步規範18新利手机集采工作,現就做好國家組織人工關(guan) 節類和省際聯盟超聲刀頭類、冠脈藥物塗層球囊類、心髒起搏器類、腔鏡吻合器類和靜脈留置針類等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產(chan) 品中選結果的執行工作有關(guan) 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麵執行中選結果
自2022年5月10日起在全疆統一執行中選結果。
二、實施範圍
(一)機構範圍。參與(yu) 報送采購需求數據的兵地各級公立醫療機構(含軍(jun) 隊醫療機構),鼓勵醫保定點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積極參加。
(二)項目及品種範圍。國家組織人工關(guan) 節類18新利手机、廣東(dong) 省省際聯盟超聲刀頭類18新利手机、江蘇省省際聯盟冠脈藥物塗層球囊類18新利手机、陝西省省際聯盟心髒起搏器類18新利手机、重慶市省際聯盟腔鏡吻合器和靜脈留置針類18新利手机的中選品種(詳見附件)。
三、采購方式及采購周期
(一)采購方式。全區範圍內(nei) 所有參與(yu) 集采的醫療機構須通過自治區醫療保障信息平台藥品和18新利手机招采管理係統(網址:https://fuwu.xjylbz.cn/#/Index)按規定采購使用中選耗材。全兵團範圍內(nei) 所有參與(yu) 集采的醫療機構須通過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醫療保障局網上服務大廳-招采係統(https://gwt.xjbtylbz.cn/hallEnter/#/)按規定采購使用中選耗材。
(二)約定采購周期。根據相關(guan) 要求,本次執行集采中選結果的六類18新利手机采購周期為(wei) :
1.人工關(guan) 節類18新利手机:兩(liang) 年(2022年5月10日起至2024年5月9日結束);
2.超聲刀頭類18新利手机:一年(2022年5月10日起至2023年5月9日結束);
3.冠脈藥物塗層球囊類18新利手机:一年(2022年5月10日起至2023年5月9日結束);
4.心髒起搏器類18新利手机:兩(liang) 年(2022年5月10日起至2024年5月9日結束);
5.腔鏡吻合器類18新利手机:兩(liang) 年(2022年5月10日起至2024年5月9日結束);
6.靜脈留置針類18新利手机:兩(liang) 年(2022年5月10日起至2024年5月9日結束)。
(三)簽訂采購協議。在采購周期內(nei) 采購協議每年一簽。續簽采購協議時,采購量原則上不少於(yu) 該中選產(chan) 品上一個(ge) 采購協議年度內(nei) 的實際采購量。采購周期內(nei) 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相關(guan) 規定執行。
請相關(guan) 采購主體(ti) 在執行2日前做好有關(guan) 產(chan) 品的備貨工作,確保中選產(chan) 品配送入院。
四、相關(guan) 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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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采購結果應用。請相關生產、配送企業及醫療機構於5月8日前組織完成中選產品在采購平台掛網、建立配送關係、約定采購量導入、“三方采購協議”簽訂等工作。
(二)做好相關(guan) 產(chan) 品醫保支付標準政策銜接。
1.中選產(chan) 品醫保支付標準。將中選產(chan) 品以中選價(jia) 納入醫保支付範圍,中選產(chan) 品醫保支付標準按照中選價(jia) 格確定。人工關(guan) 節集采中選產(chan) 品以含伴隨服務費的中選價(jia) 格為(wei) 支付標準,納入我區醫保支付範圍,醫保基金按規定比例支付。
2.非中選產(chan) 品醫保支付標準。非中選人工關(guan) 節、超聲刀、藥物球囊、心髒起搏器、腔鏡吻合器、靜脈留置針屬於(yu) 我區醫保基金支付範圍的,2022年年底前,調整支付標準至不超過集采同一分組中選產(chan) 品的最高中選價(jia) 格的一倍,2023年年底前,調整支付標準至不超過集采同一分組中選產(chan) 品的最高中選價(jia) 格。非中選產(chan) 品支付標準製出台後,參保患者使用不高於(yu) 支付標準的非中選產(chan) 品,醫保基金據實按規定比例支付;參保患者使用價(jia) 格超出醫保支付標準的非中選產(chan) 品,超出支付標準的費用由患者自付。
(三)嚴(yan) 格執行協議量及價(jia) 格。各醫療機構要嚴(yan) 格執行中選價(jia) 格,優(you) 先使用集采產(chan) 品,並確保完成協議量,對集采確定的中選價(jia) 格,不得組織二次議價(jia) 。若醫療機構在協議周期內(nei) 提前完成協議采購量的,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ye) 仍需按中選價(jia) 格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
(四)統籌考慮結餘(yu) 留用政策。根據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醫保資金結餘(yu) 留用有關(guan) 做法,開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的地區,首年不調整相應DRG/DIP組的權重分值,後續調整要統籌考慮人力成本、耗材成本等變化,科學合理上調或下調。各項激勵要做好銜接,避免重複,各地要指導醫療機構完善落實結餘(yu) 留用內(nei) 部考核辦法,將激勵政策傳(chuan) 導至醫務人員,鼓勵合理、規範、優(you) 先使用中選產(chan) 品。
(五)保證質量和供應。中選企業(ye) 是生產(chan) 、供應、質量的第一責任人,采購周期內(nei) ,中選企業(ye) 必須保證中選產(chan) 品的配送覆蓋全部采購主體(ti) 並及時、保質、保量供應。中選企業(ye) 要保證質量管理,並自主選定有配送能力、信譽度好的配送企業(ye) 配送其中選品種。
(六)加強宣傳(chuan) 引導和采購使用情況監測。各地(州、市)醫療保障局、各師市醫療保障局要深刻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yi) ,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chuan) 引導。各有關(guan) 單位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好相關(guan) 配套措施,平穩推進集采結果落地實施,各地醫療保障局要加強對轄區內(nei) 醫療機構的監督指導,要按照“每月監測、年度考核”的要求,對供應不及時不足量、協議采購量完成進度不達標的相關(guan) 單位,聯合有關(guan) 部門采取通報、約談等方式,確保帶量采購進度按期完成。自治區、兵團醫療保障局加強對平台數據的監測分析,定期通報全區完成進度等情況。執行中遇有重大問題,及時向自治區、兵團醫療保障局報告。
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兵團醫療保障局
自治區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