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高新區衛健醫保局,東(dong) 盟-經開區人社局,經開區人社局,市醫保中心,市醫療救助和醫藥招采中心,各有關(guan) 醫療機構:
現將《自治區藥品集團采購工作小組辦公室關(guan) 於(yu) 做好國家組織高值18新利手机(人工關(guan) 節)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桂藥采辦發〔2022〕4號)轉發給你們(men) ,並請結合以下要求一並貫徹落實。
一、各有關(guan) 醫療機構要按文件要求,於(yu) 落地前提前按照中選價(jia) 格采購備貨,確保4月20日起我市患者能夠以中選價(jia) 格使用中選產(chan) 品;認真執行相關(guan) 政策規定,按購銷合同約定與(yu) 企業(ye) 及時完成貨款結算工作。
二、各縣(市、區)及開發區醫療保障部門,市醫保中心、市醫療救助和醫藥招采中心組織醫療機構做好國家組織高值18新利手机(人工關(guan) 節)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並按照我區現行有關(guan) 政策規定和要求做好集采的醫保預付、醫保支付政策銜接、醫保資金結餘(yu) 留用、貨款結算以及管理、監測等相關(guan) 工作,積極開展宣傳(chuan) ,平穩推進集采結果落地實施。
南寧市醫療保障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