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醫療保障局、省醫療保障事務中心,各相關(guan) 醫療機構:
為(wei) 貫徹落實國家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進一步做好醫保影像雲(yun) 試點工作的通知》(醫保辦函〔2025〕76號)精神,穩妥有序推進我省數字影像處理與(yu) 上傳(chuan) 存儲(chu) 服務(以下簡稱數字膠片,下同)集中帶量采購工作,現就組織開展相關(guan) 采購需求數據填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醫療機構範圍
各市(州)醫療保障局(含省醫療保障事務中心,下同)組織轄區內(nei) 醫療機構完成數字膠片報量工作,轄區內(nei) 所有開展放射檢查類醫療服務的公立醫療機構(含軍(jun) 隊醫療機構)均應參加,醫保定點民營醫療機構按照定點協議管理的要求參加,鼓勵其他醫療機構主動參與(yu) 。
二、填報範圍
本次填報的數字膠片分為(wei) 以下兩(liang) 類:
(一)放射檢查類影像數據及報告:根據《四川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規範放射檢查類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及醫保支付類別的通知》(川醫保辦發〔2025〕15號),包括X線成像、計算機斷層掃描、磁共振成像、核醫學成像等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產(chan) 生的數字化影像及診斷報告(詳見附件1)。
(二)其他類影像數據及報告:包括超聲檢查、病理檢查、內(nei) 窺鏡檢查(如胃鏡、腸鏡、支氣管鏡)產(chan) 生的數字化影像及診斷報告。
三、填報方式
本次報量工作采取“醫療機構逐級上報、市(州)醫保部門匯總上報”的方式進行。
(一)醫療機構填報。各相關(guan) 醫療機構根據本通知要求,填寫(xie) 《數字膠片報量信息表(醫療機構用)》,逐級報送至屬地市(州)醫療保障局。
(二)市(州)醫保部門匯總。各市(州)醫療保障局負責審核、匯總轄區內(nei) 醫療機構報送的數據,填寫(xie) 《數字膠片報量信息匯總表(醫保部門用)》(詳見附件2),並通過電子郵件(電子郵箱:sctwzdsj@126.com)報送至省藥械招標采購服務中心。
四、數據填報要求
(一)填報曆史數據。醫療機構需按照填表說明填報放射檢查類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2025年曆史服務量。
(二)填報采購需求。醫療機構應結合臨(lin) 床實際和未來發展需要,一是合理填報放射檢查類數字膠片未來一年的采購需求量及預計的存儲(chu) 空間。二是其他類影像數據和報告未來一年預計需要的存儲(chu) 空間。
(三)數據合理性校驗。若填報的放射檢查類數字膠片未來一年需求量低於(yu) 曆史服務量的80%,或高於(yu) 曆史服務量的120%,須在備注欄中詳細說明具體(ti) 原因。曆史數據與(yu) 需求數據出現非整數時,均須向上取整至個(ge) 位。
(四)填報承諾。為(wei) 保證數據真實、準確,醫療機構提交的采購需求量須經本單位書(shu) 記、院長雙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的授權承諾書(shu) 。市(州)醫療保障局需妥善保管醫療機構提交的紙質報量材料備查。
五、時間安排
(一)醫療機構數據報送截止時間:2026年3月11日17時。
(二)市(州)醫保局匯總報送截止時間:2026年3月13日12時。請各市(州)醫療保障局務必於(yu) 截止時間前,將加蓋單位公章的匯總表掃描件(PDF格式)及電子表格(Excel格式)一並發送至指定郵箱。
六、其他事項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市(州)醫保部門要高度重視采購需求填報工作,精心組織轄區內(nei) 醫療機構做好數據填報工作,核對、檢查並督促醫療機構按期如實填報相關(guan) 數據,確保本地區報量工作順利開展。
(二)專(zhuan) 人負責,精確報量。各相關(guan) 醫療機構要指定熟悉工作的專(zhuan) 人負責,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nei) 填報,確保填報數據真實、準確、要素齊全。嚴(yan) 禁在報量工作中弄虛作假,杜絕虛報、瞞報、漏報等“報量不實”問題。
(三)細致審核,確保數據準確。各級醫保部門對轄區內(nei) 醫療機構填報數據認真審核。要將醫療機構填報的采購需求量與(yu) 2025年曆史服務量進行比較,如發現醫療機構填報的采購需求量過少或過多,應要求醫療機構核實糾正或說明原因;對於(yu) 有曆史服務量而不參與(yu) 報量的醫療機構需重點關(guan) 注,必要時要進行核實;對於(yu) 報量明顯與(yu) 醫療機構服務能力不匹配的,要指導醫療機構對報量進行調整。存在上報信息缺少簽字或蓋章、電子版需求量與(yu) 紙質蓋章掃描件需求量不符等情況,應要求醫療機構核對數據後重新上報由院長、書(shu) 記簽字並加蓋醫療機構公章的報量表。
(四)遵守時間,確保高質高效。超過規定填報時間,原則上不再接受數據修改。如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勘誤的,須由醫療機構主要負責同誌和紀檢部門負責同誌簽字後報送屬地市(州)醫療保障局(省管公立醫療機構直接報送省醫療保障事務中心),經市(州)醫療保障局主要負責同誌和駐委(局)紀檢監察組負責同誌審核簽字後報送省醫療保障局。
報量工作谘詢電話:028—85157579。
四川省藥械招標采購服務中心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