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醫療保障局,公立醫療機構:
為(wei) 適應疫情防控麵臨(lin) 的新形勢新任務,確保疫情防控措施調整轉段平穩有序,更好地服務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hui) 發展大局,進一步降低群眾(zhong) 負擔和社會(hui) 成本,現將相關(guan) 政策調整情況通知如下:
我省公立醫療機構病原體(ti) 核糖核酸擴增定性檢測(限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指導價(jia) 格調整為(wei) 12元/人次,采用多人混檢方式的統一調整為(wei) 2.5元/人次,政府組織的大規模篩查、常態化檢測采用多人混檢方式的參照混檢價(jia) 格執行(詳見附件)。價(jia) 格不區分醫療機構等級,該價(jia) 格項目為(wei) 最高指導價(jia) 格,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22日起執行,其他政策要求按照《青海省醫療保障局 青海省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關(guan) 於(yu) 進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和抗原檢測價(jia) 格的通知》(青醫保局發〔2022〕56號)執行。
附件: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項目指導價(jia) 格
青海省醫療保障局
2022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