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guan) 醫療機構:
本市參加的內(nei) 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組織開展止血材料類省級聯盟集中帶量采購工作並產(chan) 生中選結果,根據聯盟集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guan) 工作部署和要求,現就組織本市醫療機構開展聯盟中選結果需求量填報有關(guan) 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產(chan) 品範圍
內(nei) 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牽頭止血材料類省級聯盟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
二、醫療機構範圍
本市公立醫療機構(含軍(jun) 隊醫療機構)均應參加,醫保定點非公立醫療機構按照協議管理有關(guan) 要求參加,鼓勵其他醫療機構積極參加。
三、填報方式
各醫療機構應於(yu) 12月18日至23日期間登錄北京市醫療保障信息平台藥品和18新利手机招采管理子係統(網址https: //fw ybi. beiii ng.gov.cn/hal I Enter/#/unitlogin,以下簡稱" 招采子係統" ),查看中選結果,開展中選產(chan) 品需求量填報工作,具體(ti) 操作請參照係統內(nei) 操作手冊(ce) 。
醫療機構應結合臨(lin) 床實際,填報未來一年的采購需求量。原則上,同類產(chan) 品申報的采購需求量不應低於(yu) 同類止血材料曆史總采購量的80%。醫療機構完成相關(guan) 數據填報後,需打印《需求量填報表》,並送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加蓋公章後,在係統中上傳(chuan) 掃描電子版文件。醫療機構申報需求量的80%作為(wei) 協議采購量。
四、工作要求
(一)請各相關(guan) 醫療機構高度重視本次填報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專(zhuan) 人負責按要求填報相關(guan) 采購數據,確保填報數據真實、準確、要素齊全。同類產(chan) 品優(you) 先填報中選產(chan) 品。
(二)請各醫療機構按要求做好填報工作,核對、檢查按期如實填報采購需求量數據。超過規定填報時間,不接受采購需求量數據改動。
政策電話:010-555288891
技術電話:010-63359338,63359686
服務時間:工作日9︰30—11︰00,14︰30—17︰00。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