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醫療保障局,蘭(lan) 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hui) 保障局,甘肅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省管各級醫療機構,各相關(guan) 企業(ye) :
根據甘肅省醫保局等8部門《關(guan) 於(yu) 開展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實施意見》(甘醫保發〔2021〕101號)要求,為(wei) 確保帶量聯動采購中選結果順利落地實施,現將我省做好省際聯盟骨科創傷(shang) 類、吻合器類18新利手机中帶量聯動結果執行工作的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範圍和執行時間
(一)機構範圍。全省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含軍(jun) 隊醫療機構,下同)和已填報意向采購量的醫保定點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見係統)。
(二)品種範圍。京津冀“3+N”聯盟骨科創傷(shang) 類和吻合器類18新利手机帶量聯動中選產(chan) 品(見附件)。
(三)執行時間。2022年8月1日起,全省執行骨科創傷(shang) 類和吻合器類18新利手机帶量聯動中選結果。
二、約定采購量和采購周期
(一)約定采購量。以各醫療機構在“國家組織18新利手机聯合采購平台”填報的骨科創傷(shang) 類數據和在“京津冀醫藥聯合采購平台”填報的吻合器類數據為(wei) 準。
(二)采購周期。骨科創傷(shang) 類和吻合器類18新利手机采購周期為(wei) 一年,自中選結果執行之日起計算。
三、重點任務和配套措施
(一)約定采購量落實和貨款結算。各醫療機構應優(you) 先采購使用中選產(chan) 品,並確保完成約定采購量。約定采購量以外的剩餘(yu) 用量,各醫療機構要根據功能相近的中選產(chan) 品價(jia) 格及降幅,按去除價(jia) 格虛高空間、性能與(yu) 價(jia) 格相匹配的原則,在甘肅省18新利手机陽光采購平台采購其他價(jia) 格適宜品種。醫療機構應與(yu) 企業(ye) 及時結清貨款,結清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後次月底。
(二)嚴(yan) 格質量監管和配送服務。中選企業(ye) 是產(chan) 品質量和供應的第一責任人,要嚴(yan) 格執行質量和供應入圍標準,堅決(jue) 防範因價(jia) 格下降而降低產(chan) 品質量的行為(wei) 。生產(chan) 企業(ye) 應確保在采購周期內(nei) 滿足甘肅市場約定采購量需求,並按照合同進行應急儲(chu) 備、庫存和產(chan) 能報告。對執行中不能保障質量等行為(wei) ,采取賠償(chang) 、懲戒、退出、備選和應急保障措施,確保患者使用安全。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保障供應問題造成采購協議無法正常履行的,生產(chan) 企業(ye) 應承擔相應責任並被視為(wei) 失信行為(wei) 。
四、相關(guan) 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醫保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組織領導,認真落實責任分工,層層傳(chuan) 導壓力,推動政策落實,確保工作順利進行。對於(yu) 執行中選結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要及時反饋至上級相關(guan) 部門。
(二)加強宣傳(chuan) 培訓。各級醫保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機構和群眾(zhong) 的政策解讀和宣傳(chuan) 引導,廣泛宣傳(chuan) 帶量采購工作的重要意義(yi) 、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強化醫務人員對國家政策的理解和認同,及時消除群眾(zhong) 對臨(lin) 床產(chan) 品替代的顧慮,妥善處理實施過程中公眾(zhong) 關(guan) 心的問題。
(三)加強監管。各級醫保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nei) 各醫療機構、中選生產(chan) 企業(ye) 和配送企業(ye) 的監管,對采購周期內(nei) 發生的不誠信行為(wei) 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建立醫藥價(jia) 格和招采信用評價(jia) 製度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34號)有關(guan) 規定處理。
五、聯係方式
技術支持電話:025-69616700轉8124
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0931-2909193
省醫療保障局:0931-8127072
附件:
甘肅省醫療保障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