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guan) 醫療機構:
按照《關(guan) 於(yu) 開展國家組織人工關(guan) 節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chan) 品協議采購量確定工作的通知》、《關(guan) 於(yu) 開展京津冀“3+N”聯盟起搏器類18新利手机帶量聯動采購有關(guan) 工作的通知》、《北京市落實京津冀18新利手机聯合帶量采購(人工晶體(ti) 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京津冀“3+14”吻合器18新利手机帶量聯動采購和使用工作方案》要求,為(wei) 做好我市人工關(guan) 節類、起搏器類、人工晶體(ti) 類、吻合器類18新利手机帶量采購結果的執行工作,現就醫療機構遴選配送商的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 機構範圍:
承擔以上四類18新利手机中選產(chan) 品任務量的醫療機構;有采購需求的醫療機構。
二、 產(chan) 品範圍:
人工關(guan) 節類、起搏器類、人工晶體(ti) 類、吻合器類帶量采購項目中選產(chan) 品。
三、 工作時間:
2022年4月11日至4月17日。
四、 操作方法:
醫療機構須登錄北京市醫保公共服務平台(地址: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index),進入招采子係統“耗材交易管理”功能模塊查看產(chan) 品信息,完成配送商委托,具體(ti) 操作請參照操作手冊(ce) (見附件)執行。
五、 注意事項:
1、醫療機構委托本院目錄內(nei) 18新利手机產(chan) 品並與(yu) 對應的配送企業(ye) 發起建立配送關(guan) 係,待配送企業(ye) 確認後,配送關(guan) 係正式建立。
2、各有關(guan) 醫療機構應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按通知要求及時完成遴選工作,以免影響後續三方協議簽訂和網上采購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醫藥集中采購服務中心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