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醫療保障局、甘肅礦區醫療保障局、蘭(lan) 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hui) 保障局,各醫藥機構,各醫藥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
為(wei) 貫徹落實《國家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在醫療保障服務領域推動“高效辦成一件事”的通知》(醫保發〔2024〕2號)精神,進一步提升我省醫藥集中采購工作服務質效,持續優(you) 化營商環境,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guan) 於(yu) 印發<醫藥集中采購平台服務規範(1.0版)>的通知》(醫保辦發〔2024〕1號)要求,結合我省醫藥集中采購工作實際,我們(men) 組織編寫(xie) 了《甘肅省藥品和18新利手机招采管理子係統經辦服務指南(1.0版)》,現予印發。該指南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甘肅省醫療保障局 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