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及神農(nong) 架林區醫療保障局,在漢部省屬公立醫療機構和軍(jun) 隊醫療機構,各有關(guan) 單位:
按照《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做好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準入及其動態調整工作的通知》(鄂醫保發〔2021〕46號)要求,我局對2022年7月16日至2022年9月15日期間提交采購準入藥品信息進行了審核、公示、確認,現將結果及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執行目錄
《湖北省藥品采購準入結果(第十九批)》中共有藥品542條,其中包括國家一類新藥3條、國家醫保談判藥品2條、易短缺藥品7條、專(zhuan) 利藥品14條、過評仿製藥160條、普通仿製藥及其他藥品356條。
二、執行範圍
全省所有公立醫療機構。
三、執行時間
自11月8日起執行。
四、有關(guan) 要求
(一)各市、州醫保局負責對所轄區內(nei) 醫療機構執行準入掛網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並做好本地的宣傳(chuan) 、引導、懲戒等相關(guan) 工作。
(二)省藥械集中采購服務平台要及時將本次采購準入藥品納入交易係統,開展配送關(guan) 係勾選工作,確保配送區域全覆蓋。同時根據采購準入結果和重新調整結果完善交易係統功能,做好掛網藥品分類及屬性標注,為(wei) 醫療機構提供產(chan) 品類別、屬性、同類產(chan) 品價(jia) 格等信息,加快建立藥品成交價(jia) 格市場形成機製。
(三)公立醫療機構應嚴(yan) 格按照準入掛網管理相關(guan) 規定,在省藥械平台優(you) 先采購質優(you) 價(jia) 宜的藥品。
(四)生產(chan) 企業(ye) 和配送企業(ye) 應對省藥械平台的采購訂單及時足量供應,確保臨(lin) 床用藥需求。
湖北省醫療保障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