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采〔2024〕56號
相關(guan) 醫藥企業(ye) :
為(wei) 貫徹落實《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guan) 於(yu) 印發<醫藥集中采購平台服務規範(1.0版)>的通知》(醫保辦發〔2024〕1號)要求,提升我省醫保信息化平台招采管理子係統(以下簡稱“采購平台”)服務質效,中心已按要求修訂完善服務流程,現正式發布,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操作手冊(ce)
具體(ti) 事項辦理流程詳見操作手冊(ce) (https://www.ahyycg.cn/detail/categoryDetail.html?id=3981)。
二、簡化流程提升服務
(一)減材料。采購平台去除部分超出信息認證規範、掛網申報規範及信息變更規範所列的辦理材料,如去除藥品經營企業(ye) 交易主體(ti) 認證時提供的市級醫保部門確認表等。
(二)擴服務。在產(chan) 品信息查詢事項基礎上,新增集采中選產(chan) 品約定采購量查詢等功能模塊,不斷提升采購平台服務質效。
(三)提時效。采購平台24小時動態受理企業(ye) 提交的服務事項。交易主體(ti) 認證、常態掛網、交易主體(ti) 信息變更、境外藥品耗材代理人變更等事項,企業(ye) 提交申請後,公示期間無申投訴3個(ge) 工作日即可辦理完畢。
三、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執行。
安徽省醫藥價(jia) 格和集中采購中心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