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 做好血管組織閉合用結紮夾、超聲刀頭和預充式導管衝(chong) 洗器等三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根據《廣東(dong) 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做好血管組織閉合用結紮夾、超聲刀頭和預充式導管衝(chong) 洗器等三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粵醫保函〔2025〕32號)相關(guan) 要求,現就相關(guan) 事宜安排如下:
一、實施範圍
(一)采購主體(ti) 。參加血管組織閉合用結紮夾、超聲刀頭
和預充式導管衝(chong) 洗器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報量的公立醫療機構(含軍(jun) 隊醫療機構,下同)、醫保定點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以下簡稱醫療機構)。
(二)品種範圍。
1.福建牽頭開展的血管組織閉合用結紮夾類18新利手机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見附件1)。
2.深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布的超聲刀頭和預充式導管衝(chong) 洗器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接續采購中選結果(見附件2)。
(三)協議采購量。
1.血管組織閉合用結紮夾類18新利手机協議采購量為(wei) 醫療機構在福建省醫療保障信息平台藥品和18新利手机招標和采購交易子係統確認的協議采購量(見附件3)。
2.超聲刀頭和預充式導管衝(chong) 洗器等兩(liang) 類18新利手机協議采購量為(wei) 醫療機構在廣東(dong) 省醫療保障信息平台藥品和18新利手机招采管理子係統確認的協議采購量(見附件4)。
二、采購周期與(yu) 執行要求
(一)采購周期。
1.血管組織閉合用結紮夾類18新利手机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自2025年3月15日起執行,采購周期為(wei) 2年。
2.超聲刀頭和預充式導管衝(chong) 洗器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接續采購中選結果自2025年3月15日起執行,采購周期到2026年12月31日。
(二)執行要求。
1.在采購周期內(nei) ,每年簽訂采購協議。續簽采購協議時,醫療機構綜合考量上年度實際使用情況、企業(ye) 供應情況等因素確定第二年協議采購量,原則上不少於(yu) 該中選產(chan) 品/中選限量產(chan) 品上年度協議采購量(續簽協議期不足一年的按比例折算)。
2.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ye) 仍需按中選價(jia) 格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采購周期內(nei) 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相關(guan) 規定執行。請相關(guan) 采購主體(ti) 提前做好品種備貨工作。
三、主要任務
(一)優(you) 先使用中選產(chan) 品,按時完成協議采購量。醫療機構要暢通中選產(chan) 品進院渠道,協議期內(nei) 優(you) 先使用中選產(chan) 品,並根據采購協議約定,在協議期內(nei) 完成協議采購量。在此基礎上,醫療機構可結合臨(lin) 床使用實際,在采購平台適量采購其他價(jia) 格適宜的產(chan) 品。采購周期內(nei) ,血管組織閉合用結紮夾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chan) 品中,注冊(ce) 證/產(chan) 品降幅未達相應競價(jia) 單元中選企業(ye) 降幅要求的,各醫療機構年使用量原則上不得超過本單位上報的采購需求量;超聲刀頭和預充式導管衝(chong) 洗器中選產(chan) 品總使用量(含醫療機構選擇采購使用的中選限量產(chan) 品的協議采購量)占同采購品種總使用量的比例不低於(yu) 70%。中選限量產(chan) 品完成協議采購量後,醫療機構可以繼續采購,但中選限量產(chan) 品的增量部分與(yu) 非中選產(chan) 品合計總使用量不超過同采購品種總使用量的30%。
(二)落實醫保基金預付政策,確保回款。醫療機構作為(wei) 結算回款第一責任人,應及時與(yu) 企業(ye) 結清貨款,結清貨款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後次月底。
(三)加強供應保障和采購使用監測。各縣(區)要做好采購使用監測,對不能良好履約的中選企業(ye) 要及時上報。
四、工作要求
各縣(區)醫保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溝通協調,落實責任分工;壓實采購主體(ti) 責任,做好對轄區內(nei) 醫療機構中選產(chan) 品采購使用情況的監測,掌握進度,督促醫療機構按時完成協議采購量;加強輿情監測和應對,合理引導,及時上報存在問題,確保集采工作平穩有序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