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wei) 進一步規範我市醫療機構體(ti) 外診斷試劑類18新利手机采購行為(wei) ,降低試劑采購價(jia) 格,減輕患者費用負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印發治理高值18新利手机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37號)、《關(guan) 於(yu) 開展國家組織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1〕31號)等要求,開展體(ti) 外診斷試劑類18新利手机掛網采購工作,現就有關(guan) 工作通知如下:
一、品種範圍
本次掛網采購範圍是已公布醫保編碼的全類別體(ti) 外診斷試劑產(chan) 品,包括免疫法、化學法、形態學檢查、輔助、生物學檢測、核酸檢測、分離純化檢測等。
二、機構範圍
全市有采購體(ti) 外診斷試劑類18新利手机需求的公立醫療機構(含軍(jun) 隊醫療機構)均應參加,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按本市相關(guan) 規定自願參加。
三、工作流程及時間安排
(一)醫療機構通過天津市醫藥采購應用平台填報2023年全年試劑采購情況。
時間安排:2024年1月18日至1月26日17:00
(二)確認配送關(guan) 係
醫療機構與(yu) 配送企業(ye) 建立配送關(guan) 係,並對擬采購試劑產(chan) 品結合全市曆史價(jia) 格與(yu) 配送企業(ye) 開展議價(jia) 。
時間安排:2024年1月19日至1月26日17:00
(三)網上采購
完成上述流程後,醫療機構通過采購平台向配送企業(ye) 發起網上采購訂單,2024年1月29日起按照議價(jia) 結果實施網上采購。
天津市醫藥采購中心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