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各市醫療保障局、 省屬各醫療機構、 各有關18新利手机生產 (經營) 企業:
近日, 收到沈陽市醫療保障局 《關於對同城同價18新利手机產品補報和價格修改及撤消的請示》 , 按照 《關於做好18新利手机同城同價結果執行推進18新利手机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遼藥采領辦 (2020) 51 號) 的要求, 經對涉及的316個產品信息與同城同價5個單元形成的《遼寧省醫療衛生機構18新利手机陽光采購清單》 比對, 符合規定要求進行補報和價格調整的產品有 100個 (詳見附件)。
經研究決定, 同意沈陽市同城同價18新利手机補報和價格信息調整的請示, 將符合規定要求進行補報和價格調整的100個產品信息對外公布並執行結果。 請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完成相關平台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