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guan) 企業(ye) :
根據河南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檢測相關(guan) 試劑及配套耗材限價(jia) 聯動工作的通知》(豫醫保辦函〔2022〕16號)和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guan) 於(yu) 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檢測相關(guan) 試劑及配套耗材限價(jia) 申報及動態聯動工作的通知》,現將符合申報要求的新型冠狀病毒檢測相關(guan) 試劑及配套耗材限價(jia) 進行公示(詳見附件)。
一、公示時間:2022年11月24日-11月26日
二、公示期間如對公示內(nei) 容有異議,可將質疑材料發送至hnhczbcg@163.com。
三、經公示無異議,相關(guan) 生產(chan) 企業(ye) 可在新版醫藥采購平台進行交易。未申報成功的企業(ye) 可登錄舊版平台申報界麵,查看不符合要求原因,按規定申報掛網。
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