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guan) 企業(ye) :
為(wei) 方便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企業(ye) 、醫療衛生機構選擇配送企業(ye) ,經研究,現就2018年11月29日發布的《關(guan) 於(yu) 公布執行2018年度贛州市醫療機構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議價(jia) 采購結果的通知》中有關(guan) 確認配送關(guan) 係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刪除《關(guan) 於(yu) 公布執行2018年度贛州市醫療機構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議價(jia) 采購結果的通知》中每個(ge) 掛網產(chan) 品可以選擇1-3家配送的限製要求。
二、目前江西省醫藥采購服務平台選配送係統中保留了原有的配送關(guan) 係,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企業(ye) 可以根據需要進行自主調整。
三、其它規定要求不變。
贛州市衛生計生委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