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guan) 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
按照《關(guan) 於(yu) 對吉林省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已掛網且有交易記錄的18新利手机產(chan) 品進行標準化替代的通知》的要求,經中心複核後,現對企業(ye) 確認可替代、提出異議以及未確認產(chan) 品的複核結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內(nei) 容
企業(ye) 確認可替代的18新利手机產(chan) 品列表(附件1);企業(ye) 提出異議的18新利手机產(chan) 品列表(附件2);企業(ye) 未進行確認的18新利手机產(chan) 品列表(附件3)。
二、公示時間
2025年6月4日-6月6日。
三、公示方式
(一)通過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官方網站“交易信息”-“藥械采購”-“耗材”通知公告欄查看相關(guan) 通知和附件信息。
(二)企業(ye) 可以查看公示表中的複核結果,並結合備注中的原因進行核查。對公示複核結果有異議的,由被授權人按照“誰舉(ju) 報誰舉(ju) 證”原則,通過電子郵箱(jlsqxcyw@163.com)發送,附法人授權書(shu) 、質疑材料及相關(guan) 佐證材料(加蓋公章)。郵件名稱請按“掛網有交易耗材標準化替代公示質疑+企業(ye) 名稱”的格式書(shu) 寫(xie) 。
四、其他要求
(一)公示表中複核結果為(wei) 確認可替代的,我們(men) 將用國家醫保分類代碼數據替代原吉林省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的數據,並按照國家醫保分類代碼數據和新掛網價(jia) 格執行(備注中有價(jia) 格調整的,按照備注中的價(jia) 格執行)。
(二)公示表中複核結果為(wei) 不予替代或編碼數據重複的,我們(men) 將停止執行相應產(chan) 品的交易資格;對國家醫保分類代碼數據庫中無相應匹配數據的,我們(men) 將停止執行相關(guan) 產(chan) 品的交易資格;企業(ye) 未進行確認的18新利手机產(chan) 品中,對直接掛網采購和備選庫目錄中一年內(nei) (2024年6月1日-2025年5月31日)平台無交易的產(chan) 品,停止交易資格。
承辦人:金蓮琴 李振宇
臧琳 丁榕 劉彤欣
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