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醫療保障局、蘭(lan) 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hui) 保障局、甘肅礦區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省屬醫療機構、駐甘部隊醫療機構,各相關(guan) 藥品生產(chan) 、配送企業(ye) :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相關(guan) 要求,為(wei) 有效提高我省醫療機構疫情防控相關(guan) 藥品耗材供應水平,保障好群眾(zhong) 基本用藥需求,省藥品和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決(jue) 定開展疫情防控相關(guan) 藥品耗材采購供應情況應急監測工作(以下簡稱“監測工作”)。現將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一是監測相關(guan) 藥品耗材全省醫療機構采購供應情況,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增加有效供給。二是監測相關(guan) 藥品耗材在我省醫療機構供貨計劃,跟蹤監督配送過程,確保相關(guan) 藥品耗材按計劃及時足量送達醫療機構。三是監測相關(guan) 藥品耗材短缺情況,統籌做好調配工作。
二、監測範圍
(一)藥品範圍。疫情防控相關(guan) 藥品耗材。
(二)企業(ye) 範圍。疫情防控相關(guan) 藥品耗材生產(chan) 和配送企業(ye) 。
(三)醫療機構範圍。全省公立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三、監測內(nei) 容
(一)采購供應監測。將疫情防控相關(guan) 藥品耗材全部納入常態化監測範圍。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通過分析省級藥品耗材采購平台交易數據,並結合實際情況,對供應短缺或有短缺風險的相關(guan) 藥品耗材納入重點監測範圍,組織企業(ye) 開展日報告工作,建立相關(guan) 藥品供應台賬,掌握各地區供需底數。
(二)供貨計劃監測。生產(chan) 企業(ye) 按照日報告工作要求填報到貨數量、在途數量、分配計劃、時間安排等信息,確保相關(guan) 藥品耗材按照計劃供應到醫療機構。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供貨計劃和實際供應情況定期反饋生產(chan) 企業(ye) 核對。
(三)配送過程監測。配送企業(ye) 嚴(yan) 格按照生產(chan) 企業(ye) 供貨計劃製定配送計劃,按照配送計劃開展配送,根據日報告工作要求填報相關(guan) 信息。醫保部門對本地配送企業(ye) 實行台賬管理,對其配送過程全程監測,督促配送企業(ye) 將相關(guan) 藥品耗材及時足量送達醫療機構。
(四)區域保障監測。各市州醫保部門對所屬縣區各級醫療機構相關(guan) 藥品耗材供應情況開展監測,對納入重點監測範圍的相關(guan) 藥品耗材建立供應和需求台賬。當所屬縣區醫療機構相關(guan) 藥品耗材有區域性短缺風險時,要及時調配本地區貨源做好應急保障,遇有特殊情況及時向省醫保局報告。
(五)多維信息共享。省衛生健康委、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市州醫保局要加強疫情防控相關(guan) 藥品耗材短缺信息監測結果共享,做到第一時間監測,第一時間共享,第一時間啟動應對,加強加快需求側(ce) 信息向供給側(ce) 信息傳(chuan) 導。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監測工作是做好我省醫療機構疫情防控相關(guan) 藥品耗材供應保障的重要抓手,各有關(guan) 單位和相關(guan) 企業(ye) 要高度重視,進一步細化監測工作措施並指定專(zhuan) 人負責,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監測效果達到預期。
(二)嚴(yan) 密組織。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要密切跟蹤相關(guan) 藥品耗材供應變動態勢,及時預警處置。要精心組織相關(guan) 企業(ye) 做好日報告工作,提高報送信息的準確性和時效性,確保監測工作全流程實現閉環。各級醫保部門要與(yu) 相關(guan) 配送企業(ye) 建立會(hui) 商機製,切實做好配送過程監測工作。
(三)嚴(yan) 格履約。相關(guan) 藥品耗材生產(chan) 配送企業(ye) 要主動承擔社會(hui) 責任,嚴(yan) 格履行我省藥品耗材集中采購義(yi) 務。生產(chan) 企業(ye) 要加大向我省供貨力度,優(you) 先保障供應醫療機構,確保醫療機構相關(guan) 藥品耗材不斷供。配送企業(ye) 要積極配合做好配送過程監測,支持醫保部門統籌調配,有效提高保障水平。
(四)加強獎懲。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對相關(guan) 藥品藥品耗材生產(chan) 配送企業(ye) 落實監測工作情況進行評價(jia) ,評價(jia) 結果作為(wei) 配送率誠信處理的重要參考。對於(yu) 生產(chan) 企業(ye) 反映的配送企業(ye) 截留供應醫療機構藥品藥品耗材情況的從(cong) 重處理,醫保部門可直接取消相關(guan) 區域配送資格。
甘肅省藥品和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