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及神農(nong) 架林區醫療保障局,在漢部省屬公立醫療機構和軍(jun) 隊醫療機構,各有關(guan) 單位:
按照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做好18新利手机陽光掛網采購及其動態調整工作的通知》(鄂醫保發〔2025〕41號)要求,對申報提交至湖北省醫保信息平台藥品和18新利手机招采管理子係統(以下簡稱省招采管理子係統)的部分18新利手机陽光掛網信息進行了審核、公示。現將《省18新利手机陽光掛網新增目錄(2025第一批)》執行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執行目錄
《湖北省18新利手机產(chan) 品陽光掛網新增目錄表(2025第一批)》共有18新利手机7087條(詳見附件)。
二、執行範圍
全省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含軍(jun) 隊醫療機構)。
三、執行時間
自2025年12月19日起執行。
四、有關(guan) 要求
(一)各地醫保部門要加強監測管理,指導督促轄區內(nei) 醫療機構、有關(guan) 企業(ye) 認真落實鄂醫保發〔2025〕41號的有關(guan) 規定,規範在省招采管理子係統的采購交易行為(wei) ,切實提高在省招采管理子係統的網采率和配送率,確保及時供應配送,確保臨(lin) 床合理使用。
(二)醫療機構要進一步完善院內(nei) 采購目錄,規範在省招采管理子係統的采購行為(wei) ,嚴(yan) 格落實主體(ti) 責任,確保應采盡采,合理使用,按約結算。
(三)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應嚴(yan) 格履行承諾,加強產(chan) 品質量監管,規範供應、配送等服務行為(wei) ,確保及時供應、及時配送,確保臨(lin) 床使用所需。
湖北省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