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guan) 單位:
現對《廣州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議價(jia) 采購文件》第一部分 采購邀請七、報名要求(一)生產(chan) 企業(ye) 報名1.報名條件的部分內(nei) 容做出修正,具體(ti) 如下:
原文表述:
1.報名條件
應依法取得《醫療器械生產(chan) 許可證》、《營業(ye) 執照》;進口18新利手机的申報企業(ye) ,還應取得《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代理協議書(shu) 或由國(境)外生產(chan) 企業(ye) 出具的總代理證明(授權書(shu) )。對經營二類產(chan) 品的進口18新利手机申報企業(ye) 無法提供《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的,應提供《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
修正後表述:
1.報名條件
應依法取得《醫療器械生產(chan) 許可證》、《營業(ye) 執照》;進口18新利手机的申報企業(ye) ,應取得《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生產(chan) 許可證》可略)、代理協議書(shu) 或由國(境)外生產(chan) 企業(ye) 出具的總代理證明(授權書(shu) )。對經營二類產(chan) 品的進口18新利手机申報企業(ye) 無法提供《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的,應提供《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
本次修改後,進口耗材代理企業(ye) 可憑《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辦理注冊(ce) 登記。
特此通知。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