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聯盟公立醫療機構,有關(guan) 生產(chan) 、配送企業(ye) :
為(wei) 鞏固和擴大18新利手机采購工作成效,進一步減輕群眾(zhong) 就醫負擔和降低醫療機構采購成本,河南省公立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采購聯盟(以下簡稱采購聯盟)牽頭開展了外周介入類、神經介入類18新利手机接續采購工作,為(wei) 確保18新利手机接續采購中選結果順利落地實施,現就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範圍
(一)耗材範圍
外周介入類、神經介入類18新利手机。
(二)機構範圍
已確認參與(yu) 河南省公立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采購聯盟的所有公立醫療機構、駐豫軍(jun) 隊醫療機構。
二、采購周期
采購周期自中選結果實際執行日起計算,具體(ti) 為(wei) 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到期後可根據采購和供應等實際情況延長采購期限。
采購周期內(nei) 醫療機構完成協議采購量後,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ye) 仍需按中選價(jia) 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采購周期內(nei) 各醫療機構中選產(chan) 品實際采購量不低於(yu) 同品種總采購量的80%。采購周期內(nei) 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相關(guan) 規定執行。
三、工作安排
(一)配送關(guan) 係維護和合同簽訂
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4日,中選企業(ye) 自主確定配送企業(ye) ,並通過省醫藥采購平台建立配送關(guan) 係。配送關(guan) 係建立後,原則上在采購周期內(nei) 不能變更。中選企業(ye) 作為(wei) 保障供應的第一責任人,應選擇配送能力強、規模大、覆蓋率高、信譽好的配送企業(ye) ,確保配送效率和服務質量。2025年3月31日前,醫療機構、中選企業(ye) 和配送企業(ye) 通過河南省醫藥采購平台簽訂三方電子交易合同,明確權利義(yi) 務關(guan) 係。
(二)中選產(chan) 品價(jia) 格調整和執行
2025年3月24日起,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統一調整中選產(chan) 品價(jia) 格。各醫療機構要及時按照中選價(jia) 格進行采購,在執行日前做好中選品種的清庫、備貨等銜接工作,確保4月1日起我省患者能夠以中選價(jia) 格使用中選產(chan) 品。
四、配套政策
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中選產(chan) 品的基金預付、結餘(yu) 留用等其他相關(guan) 配套政策按照河南省醫療保障局等七部門關(guan) 於(yu) 印發《河南省開展藥品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和使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豫醫保辦〔2020〕40號)規定執行,未報量的醫療機構不享受結餘(yu) 留用和基金預付政策。
五、有關(guan) 要求
各相關(guan) 單位要切實提高認識,認真部署,嚴(yan) 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時間節點,做好有關(guan) 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中選結果落地實施工作,加強履約監管,對於(yu) 不按規定供應和配送的,嚴(yan) 格落實信用評價(jia) 製度,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銜接、平穩推進、按時執行。
河南省公立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采購聯盟辦公室
(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河南省人民醫院代章)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