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及神農(nong) 架林區醫療保障局,在漢部省屬公立醫療機構和軍(jun) 隊醫療機構:
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醫藥價(jia) 格和招標采購指導中心《關(guan) 於(yu) 通報第二批18新利手机風險核查結果的函》(價(jia) 采核字〔2025〕17號)相關(guan) 要求,現將我省調整部分18新利手机掛網價(jia) 格信息的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執行範圍
全省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和軍(jun) 隊醫療機構。
二、執行時間
自2025年10月14日起執行。
三、有關(guan) 要求
各市、州醫保部門要做好本地的宣傳(chuan) 、引導、監測等工作,指導督促轄區內(nei) 醫療機構按要求采購和使用相關(guan) 產(chan) 品。
相關(guan) 醫療機構應根據調整後的掛網價(jia) 格信息開展相關(guan) 產(chan) 品采購和使用。
湖北省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