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保局、市醫保基金中心、市醫保服務行為(wei) 監測中心、市醫保數據技術中心、各有關(guan) 醫療機構:
現將《福建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落實福州市組織普通18新利手机一次性使用無菌注射器(帶針)集中帶量采購有關(guan) 工作的通知》(閩醫保〔2025〕28號)轉發給你們(men) ,並附上參與(yu) 福州市普通18新利手机一次性使用無菌注射器(帶針)集中帶量采購的定點公立醫療機構名單,請各縣(市)區醫保局督促轄區內(nei) 醫療機構嚴(yan) 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福州市普通18新利手机一次性使用無菌注射器(帶針)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各有關(guan) 醫療機構做好普通18新利手机一次性使用無菌注射器(帶針)協議簽訂和落地執行工作。
福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