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ei) 藥采中心字〔2023〕34號
各盟市醫療保障局、滿洲裏市、二連浩特市醫療保障局:
根據《關(guan) 於(yu) 開展國家組織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1〕31號)、《京津冀藥品聯合帶量采購工作意見》(京醫保發〔2020〕34號)等文件要求,為(wei) 做好關(guan) 節用骨水泥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工作,自治區開展關(guan) 節用骨水泥18新利手机曆史采購數據填報工作,現就相關(guan) 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報主體(ti)
自治區2021年、2022年有使用關(guan) 節用骨水泥18新利手机的醫療機構(含軍(jun) 隊醫療機構)均應參加,其他醫療機構可自願參加。
二、填報方式
(一)登錄京津冀醫藥聯合采購平台,參照平台內(nei) 操作手冊(ce) ,填報曆史采購數據。各盟市醫療保障部門和醫療機構可使用原有賬號登錄。新增或無法沿用原賬號信息的醫療機構賬號,由各盟市將匯總醫療機構名稱等相關(guan) 信息,報送至自治區醫藥采購中心進行統一新增。
(二)醫療機構匯總並填報本單位2021年、2022年使用的關(guan) 節用骨水泥18新利手机的HIS係統實際使用總量、HIS係統實際使用總金額及曆史采購數據(包括曆史采購單價(jia) 和對應采購量,具體(ti) 到規格型號)。
三、填報時間
醫療機構曆史采購數據填報時間為(wei) 2023年2月17日9時—25日17時;各盟市醫保部門審核截止時間為(wei) 2023年2月26日17時。
四、注意事項
(一)醫療機構完成填報後,提交盟市醫保部門審核,各盟市醫保部門需保證轄區內(nei) 各醫療機構填報數據的質量,確認無誤後提交自治區醫保部門。
(二)為(wei) 保證數據填報工作的嚴(yan) 肅和準確,各醫療機構提交曆史采購數據時,須上傳(chuan) 經醫療機構黨(dang) 組織書(shu) 記和院長雙簽字確認的蓋章件。
(三)請各相關(guan) 醫療機構高度重視本次數據填報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專(zhuan) 人負責填報采購數據,按規定時間,如實填報相關(guan) 信息,確保數據真實、準確。
內(nei) 蒙古自治區醫藥采購中心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