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醫保發〔2022〕19號
各相關(guan) 單位:
為(wei) 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印發治理高值18新利手机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37號)、《廣東(dong) 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做好藥品和18新利手机采購工作的指導意見》(粵醫保規〔2020〕2號)、《深圳市推進公立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陽光交易工作實施方案》(深治耗辦〔2020〕1號)等政策精神,進一步加強本市公立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陽光交易全流程信息化監管,現就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測範圍
在深圳18新利手机陽光交易和監管平台(以下簡稱“深圳陽光平台”)開展18新利手机采購交易的全市公立醫療機構和相關(guan) 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配送企業(ye) 。
二、監測方式
依托深圳陽光平台監管係統(以下簡稱“監管係統”,本通知印發之日起正式上線運行,網址:https://yyhc.szggzy.com:9000/sso/loginAuth.html)升級後的“信息查詢”“綜合分析”“監管大屏”“預警督辦”四大功能模塊,對18新利手机采購交易全流程進行動態監測管理,無縫覆蓋18新利手机掛網、議價(jia) 、采購、配送、收貨、結算等環節。
(一)“信息查詢”功能:提供醫療機構和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配送企業(ye) 基本信息、掛網品種規格價(jia) 格、采購訂單、訂單配送、收貨入庫、退換貨等信息多維度查詢,供監管部門查看采購各方在平台的全部交易信息。
(二)“綜合分析”功能:按醫療機構、企業(ye) 和產(chan) 品等維度進行綜合統計分析,方便監管部門掌握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采購整體(ti) 情況,及時發現存在問題;通過轄區排名、機構排名等方式,多維度展示各轄區、各級類醫療機構之間采購工作差距;提供“打卡考勤”功能,記錄監測各部門、各醫療機構登錄使用監管係統的情況。
(三)“監管大屏”功能:全方位匯總展示深圳陽光平台機構注冊(ce) 數量、掛網產(chan) 品數量、議價(jia) 次數、合同簽訂數量、集中結算總金額、線上采購總金額以及各批次集采項目整體(ti) 執行進度以及節約采購金額等信息。
(四)“預警督辦”功能:按照18新利手机陽光交易相關(guan) 政策以及管理需求設置監管係統預警規則及監測指標並可進行動態調整,實時監測預警集采執行進度、線上采購率、線上結算率等指標變化情況;提供預警事項推送,監管部門可通過係統線上督辦功能跟進督導醫療機構限期整改以及反饋落實情況。
三、監測內(nei) 容
(一)公立醫療機構
1.國家、廣東(dong) 省以及本市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執行進度;
2.本市18新利手机價(jia) 格談判中選與(yu) 非中選產(chan) 品采購情況;
3.18新利手机線上采購及收貨入庫;
4.18新利手机采購資金線上集中結算;
5.18新利手机線下采購(含省平台采購)備案補錄;
6.預警督辦事項整改落實;
7.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配送企業(ye) 滿意度評價(jia) ;
8.監管係統登錄使用;
9.其他需要重點監測的情況。
(二)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企業(ye)
1.掛網產(chan) 品;
2.議價(jia) 響應度;
3.配送關(guan) 係設置;
4.產(chan) 品供應保障;
5.醫療機構滿意度評價(jia) ;
6.其他需要重點監測的情況。
(三)18新利手机配送企業(ye) (含自行配送的生產(chan) 企業(ye) ,下同)
1.產(chan) 品配送供應保障;
2.退換貨;
3.醫療機構滿意度評價(jia) ;
4.其他需要重點監測的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協同監管機製。市醫保局為(wei) 有需要的職能部門開通監管係統賬號,提供監管數據信息支撐,進一步強化部門間信息共享和協同監管機製;及時通報本市18新利手机陽光交易工作進展情況,對不按規定落實18新利手机陽光交易政策的公立醫療機構進行披露,約談相關(guan) 負責人,並根據有關(guan) 規定進行處理,多次違規且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報行業(ye) 主管部門、行政執法部門,並將相關(guan) 情況納入醫保協議管理和醫保評價(jia) ;根據醫藥價(jia) 格和招采信用評價(jia) 製度管理規則,對存在不良交易行為(wei) 的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配送企業(ye) 給予相應處置,情節嚴(yan) 重者,移交相關(guan) 職能部門處理。
(二)加強屬地監管力度。各醫保分局要切實履行好屬地監管責任,建立與(yu) 轄區相關(guan) 職能部門的溝通協同聯動機製,充分利用監管係統功能,進一步強化對轄區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陽光交易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監督指導,主動反饋監管係統改進優(you) 化建議;指定專(zhuan) 人負責每日(不含節假日)登錄監管係統,查看轄區醫療機構執行18新利手机集采項目、線上采購及線上結算等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將相關(guan) 預警督辦事項發送至醫療機構並跟進督導盡快整改落實,必要時聯合轄區相關(guan) 職能部門對醫療機構進行約談或現場檢查督導。
(三)加強經辦業(ye) 務管理。市醫保中心要進一步健全完善18新利手机陽光交易經辦管理製度、業(ye) 務標準以及辦事流程等,督導深圳陽光平台和采購各方嚴(yan) 格貫徹執行本市18新利手机陽光交易相關(guan) 政策要求;建立對深圳陽光平台的績效考核評價(jia) 機製,進一步強化采購服務協議監管;督導深圳陽光平台嚴(yan) 格落實醫藥價(jia) 格和招標采購信用評價(jia) 製度管理;根據18新利手机陽光交易政策要求和管理需要,適時調整監管係統預警規則及相關(guan) 監測指標;充分利用監管係統,加強對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的協議管理、績效考核、稽核檢查、違約處理等工作。
(四)提升平台服務質量。深圳陽光平台要持續提升18新利手机采購交易服務質量,主動提供相關(guan) 政策解讀、操作培訓以及技術支持等,及時為(wei) 采購各方解答18新利手机陽光采購工作相關(guan) 問題;配合做好監管係統日常運維和更新升級,及時按要求調整監測規則和監測指標,切實加強安全監控,保障監管係統平穩運行;每月向市醫保中心提交全市18新利手机陽光交易監管工作情況報告。
(五)落實采購主體(ti) 責任。公立醫療機構要切實履行采購人主體(ti) 責任,健全完善18新利手机編碼貫標、采購使用、收貨入庫、結算支付等內(nei) 部管理製度並優(you) 化內(nei) 部協同機製,嚴(yan) 格履行集中帶量采購協議,嚴(yan) 格貫徹執行18新利手机陽光交易政策並接受監督;安排專(zhuan) 人每日(除節假日)登錄監管係統,負責對預警督辦事項迅速作出整改處理,並在預警督辦事項發出的5個(ge) 工作日內(nei) 在監管係統上反饋整改落實情況;及時在深圳陽光平台交易係統上對相關(guan) 企業(ye) 進行滿意度評價(jia) 。生產(chan) 企業(ye) 要嚴(yan) 格履行保障18新利手机質量和供應的主體(ti) 責任,確保在5個(ge) 工作日內(nei) 響應醫療機構線上議價(jia) 邀請;自行配送或選擇配送服務能力強、信譽好的配送企業(ye) 配送18新利手机產(chan) 品,在保障產(chan) 品質量的前提下,及時、充分滿足采購人使用需求。配送企業(ye) 要誠信履約,及時響應、配送醫療機構訂單,一般產(chan) 品24小時內(nei) 送達,最長不超過48小時(含節假日),急用產(chan) 品4小時送到,及時處理退換貨,並配合做好18新利手机線上集中結算工作。生產(chan) 企業(ye) 和配送企業(ye) 應對產(chan) 品產(chan) 能和庫存不足的情況做好應急保供方案,並及時向深圳陽光平台報備相關(guan) 情況。
各相關(guan) 單位均應當提高站位,加強協同聯動,各司其職,各盡其責,不斷規範18新利手机采購交易行為(wei) ,加快構建我市質量可靠、流通快捷、價(jia) 格合理、使用規範的18新利手机治理格局,促進行業(ye) 健康有序發展,進一步減輕人民群眾(zhong) 醫療費用負擔。
深圳市醫療保障局
202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