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guan) 單位: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guan) 於(yu) 印發醫藥集中采購平台服務規範(1.0版)的通知》(醫保辦發〔2024〕1號)和寧夏回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等六部門《關(guan) 於(yu) 印發寧夏公立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陽光掛網采購實施方案的通知》(寧醫保發〔2021〕86號)要求和工作安排,現將截止12月份18新利手机陽光掛網申報且審核通過的產(chan) 品予以公示。
一、公示時間
即日起至12月18日。
二、申投訴處理
(一)公示期內(nei) 如有異議,請企業(ye) 使用CA數字證書(shu) ,登陸“寧夏醫藥采購平台”,進入主頁後,依次點擊綜合服務—申投訴管理—2024年耗材陽光掛網12月申訴專(zhuan) 項通道申訴,進入相應頁麵後發起申投訴。申訴時請企業(ye) 注明產(chan) 品編號方便受理(具體(ti) 可參照係統右上方幫助文檔—申投訴操作手冊(ce) —寧夏醫藥采購平台申投訴管理操作指引企業(ye) 端)未審核通過且沒有在可編輯期再次提交的產(chan) 品,不需要提交申訴。
(二)此次申投訴提交時間截止12月18日。
三、注意事項
(一)如果企業(ye) 名稱、授權協議、注冊(ce) 證信息發生變更,需在耗材基礎庫—信息變更處申請變更。
(二)耗材陽光掛網2024年12月份未申報及審核未通過的產(chan) 品,請企業(ye) 在次月前五個(ge) 工作日進行報價(jia) 。
(三)請企業(ye) 根據轉換比再次核對最小計量、最小包裝的價(jia) 格,企業(ye) 在公示期沒有及時核對數據導致的一切責任由企業(ye) 自行承擔。
四、聯係方式
醫藥招標采購科:0951-6891058
平台技術支持:0951-6891069 QQ群:467465259
CA技術支持: 4007188588 QQ群:582442308
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