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資源藥采函〔2025〕177號
各醫療機構,生產(chan) 、配送企業(ye) :
為(wei) 持續優(you) 化營商環境,進一步優(you) 化便捷我省藥品和18新利手机中選企業(ye) 變更配送有關(guan) 工作,保障我省藥品和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中選結果順利落地實施,經省醫保局同意,現將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省執行藥品和18新利手机帶量采購中選結果時,均由中選企業(ye) 自主選定配送企業(ye) 。醫療機構、中選企業(ye) 和配送企業(ye) 作為(wei) 合同簽訂方,要增強契約精神,嚴(yan) 格執行合同約定,做到優(you) 先采購、足量供應和及時配送。
二、帶量采購周期內(nei) ,確因特殊情況無法滿足供應的,中選企業(ye) 可通過河南省醫藥集中采購平台(省醫保信息平台藥品和18新利手机招采子係統)發起中選產(chan) 品配送關(guan) 係終止,由配送企業(ye) 和醫療機構網上確認後,進行自主變更配送企業(ye) 。
三、請各企業(ye) 、醫療機構嚴(yan) 格管理自己單位的賬號,按照相關(guan) 要求履行好各自職責,依法依規做好中選企業(ye) 變更配送有關(guan) 事項。
四、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執行。
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