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保局,南雄市、仁化縣人社局,市醫保中心,各有關(guan) 醫療機構:
為(wei) 做好我市一次性使用腹腔鏡用穿刺器類18新利手机接續采購和使用工作,現將《廣東(dong) 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做好一次性使用腹腔鏡用穿刺器類18新利手机接續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粵醫保函〔2025〕258號)轉發給你們(men) ,並提出以下要求,請一並貫徹執行。
一、請各縣(市、區)醫保局、南雄市人社局、仁化縣人社局和市醫保中心及時將執行文件傳(chuan) 達至相關(guan) 醫療機構,要督促醫療機構及時簽訂協議,同時做好協議簽訂的後續監測工作,督促醫療機構按時完成約定采購量。
二、采購周期:一次性使用腹腔鏡用穿刺器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接續采購中選結果自2026年1月15日起執行,采購周期到2028年6月30日,其中首年采購協議期至2026年6月30日。在采購周期內(nei) ,每年簽訂采購協議。
三、各醫療機構要高度重視,要暢通中選品種進院渠道,協議期內(nei) 優(you) 先使用中選產(chan) 品,確保采購期內(nei) 完成協議采購量;要按要求與(yu) 企業(ye) 及時結清貨款,結清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後次月底。
四、實施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向我局和相關(guan) 部門反映。
韶關(guan) 市醫療保障局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