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guan) 企業(ye) :
為(wei) 深入推進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改革,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印發治理高值18新利手机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37號)和《關(guan) 於(yu) 開展國家組織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1〕31號)要求,堅持國家組織、聯盟采購、平台操作的總體(ti) 思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組成采購聯盟,委派代表組成國家組織高值18新利手机聯合采購辦公室,代表各地區公立醫療機構(含軍(jun) 隊醫療機構)及自願參加的醫保定點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等開展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由天津市醫藥采購中心承擔日常工作並具體(ti) 實施。
現發布《國家組織人工關(guan) 節集中帶量采購文件(GH-HD2021-1)》,歡迎符合要求的企業(ye) 參與(yu) 。
國家組織高值18新利手机聯合采購辦公室
2021年8月23日